原标题:中央支持民企之金融篇: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探索增信新机制
中央再度发文支持民营企业,金融领域应从何入手?
12月22日,新华社授权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给出了答案。
在《意见》中,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健全两个体系”,即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
近几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效率不断提升,也不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但依然存在一些结构性问题。民营企业天生较为脆弱,发展不确定性较大、抗风险能力较弱,这也使得其融资渠道较为狭窄,主要依靠内部融资和来自银行的间接融资。而银行业金融机构往往从风控等方面考虑,不愿为小企业提供长期性融资。
为此,中央此次要求,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
具体而言,中央再次强调了一些措施,例如: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其实,各地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均在积极落实各项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措施。根据银保监会统一部署和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倡议,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银保监局近期已组织辖内银行机构开展迄今为止最大规模的“百行进万企”融资对接工作,力求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进一步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对于各类型银行明年的工作任务,刚刚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要引导大银行服务重心下沉,推动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不难看出,中小银行要继续聚焦于本地,为本地民营小微企业做好服务。而国有大型银行,也应下沉服务,在提高民营小微企业的贷款可获得性、降低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起到头雁作用。
以市场化方式增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需要注意的是,民营小微企业自身因素导致其信用风险较高,而银行小微金融业务又普遍存在收益低、风险高、成本高的特点。多重矛盾下,需要相关政策配套的支持和引导。在打破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中的“玻璃门”“旋转门”上,提升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增信能力仍值得关注。中央此次则提到了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
当下,众多银行在开展数字化转型,积极拓展银税互动、供应链、政府增信及特色场景等新模式。在这方面,中央提出的一些良策也恰到好处。
《意见》提出,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鼓励第三方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等应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推动抵质押登记流程简便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
从商业可持续角度来看,如果有了健全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银行更有意愿进行“保本微利”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意见》指出,积极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的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研究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
此外,针对一些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民营企业,中央再度释放了大力支持的态度,提振市场信心。《意见》重申,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增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
早在2018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债券融资。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明确了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由人民银行运用再贷款提供部分初始资金,由专业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出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担保增信等多种方式,重点支持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