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华集团(01842.HK)发布公告,董事会已获公司主要股东Favourable Outcome Limited(“Favourable Outcome”)知会,2019年12月23日,因Favourable Outcome进行内部重组,Favourable Outcome所持有公司1.33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3%)已按蔡仲言及谭伟棠各自于Favourable Outcome的股权比例转让予彼等。
紧接股权转让前,Favourable Outcome分别由蔡仲言及谭伟棠拥有70%及30%,而于公告日期,Favourable Outcome继续由蔡仲言及谭伟棠按该等比例拥有。紧随股权转让后及于公告日期,(i)Favourable Outcome不再持有公司任何股权并因此不再为公司的主要股东;(ii)蔡仲言持有9310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9.3%;及(iii)谭伟棠持有3990万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4.0%。公司预期,股权转让将不会对集团的营运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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