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电气(01133.HK)公布,有关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哈电集团公司订立原《产品与服务框架协议》。
由于原《产品与服务框架协议》将于2019年12月31日届满,于2019年12月24日,公司与哈电集团公司订立新的《产品与服务框架协议》,据此,集团将在三年内,按公平合理的市场价格及一般商业条款与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互相提供产品及服务,包括(1)集团向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提供服务;(2)集团接受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提供服务;(3)集团向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出售产品;及(4)集团向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购买产品。
其中,在协议有效期间的每个完整年度内,集团向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提供服务上限为人民币200万元;集团接受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提供服务上限为人民币7200万元;集团向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出售产品上限为人民币1.7亿元;及集团向哈电集团非上市集团购买产品上限为人民币6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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