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全省药品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披露,该省通过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让质优价廉的中选药品惠及更多群众,通过医保基金预付、带量采购,实现医疗机构药款30天回款。
此外,通过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支付,建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机制,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通过药品采购与医保支付联动,推进医疗、医保和医药联动改革。
长期以来,药价虚高是中国医改的重要课题,也是社会的痛点,这一问题加重了患者用药负担,扭曲了医生用药行为,滋生了行业腐败,造成了医药资源浪费,也背离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
2019年11月28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12月3日,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医保配套措施的意见》。
甘肃省医保局副局长谢景华表示,甘肃细化政策措施,明确采购范围和采购方式,对中选药品带量采购、结算、使用全流程进行信息化监管。同时,执行国家组织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采购品种为4+7试点带量采购阿托伐他汀口服常释剂型等25个中选药品。
谢景华说,落实中选药品的采购与临床使用方面,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使用联盟地区(甘肃)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严格执行中选价格,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卫生部门要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
甘肃还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和药款30天回款政策,各统筹区医保部门按照不低于确认采购量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
截至2019年12月25日18时,甘肃省、市、县、乡级医疗机构均可以正常进行网上采购。此次联盟地区25个中选药品中,中选价格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最高降幅96%。预计甘肃25种药品采购总费用将从4亿多元降至1亿左右。
据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医药采购处处长马永恒介绍,甘肃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中选结果后,群众能得到相关患者药费负担明显降低、用药质量得到提高等方面的改革红利,此次甘肃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25种药品,主要用于高血压、高血脂、慢性肝炎、肿瘤等慢性病和重病患者,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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