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振芯科技(30010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关于对公司监事胡彪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截止2019年 12月15日,胡彪持有公司股票6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019年12月16日,胡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际减持公司股份17.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减持金额约为157万元。胡彪未在减持振芯科技股份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以及《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对此,监管函要求胡彪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监管函同时提醒胡彪:上市公司监事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股票买卖行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2月16日晚间,振芯科技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监事胡彪未能按照相关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后15 个交易日之后再实施减持。胡彪已认识到本次减持违反了有关规定,并对本次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的不便,致以诚恳的歉意,恳请各位股东及投资者谅解,并承诺本次减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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