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7日发布通知,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提出:全面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人才加入乡村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返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开展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现将经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方案》,以及各有关方面共同确定的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名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科技部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生态环境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全国工商联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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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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