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建国表示,针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并购快速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国内管理部门自2016年12月以来已加强了针对海外投资的风险防范工作,一方面加强了对海外投资的跟踪监管,另一方面对海外投资的外汇支出实施了严格的审查限制。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都对企业对外放款提出了新的要求,商务部发出通知明确要求对外投资和兼并项目,企业需提交额外的备案和核准申请材料,要求企业填写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国资委也颁布了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特别加强了对央企境外投资风险的管理和监督。“通过各有关部门的齐抓共管,确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企业非理性投资受到坚决遏制,国家外汇储备出现稳步回升迹象。当然这一加强监管的过程会不可避免地对正常的理性投资者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进一步规范海外投资管理,确保有效投资的持续发展,构建健康有序的投资发展态势,霍建国认为管理层和投资企业要共同努力做好海外投资中的风险防范工作。他建议进一步完善监管办法,确立明确的监管条件,并做到监管条件和程序的公开透明,关键要处理好以下几方面情况。
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海外投资新的监管审批办法和机制,明确规定海外投资鼓励和支持的项目清单,对禁止类的和限制类的应纳入到负面清单进行管理,以便企业遵照执行。二要明确海外投资分级管理制度,对投资规模较大的项目如何审核应明确程序,使得企业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企业在投资过程中由于政策把握不准导致投资项目受到拖累和延误并造成损失。三要在防控企业风险方面有明确的界限,对负债过高的企业加强监管是必要的,但应明确界限,以避免企业在无序扩张中形成新的债务风险。四要确保高质量高效益的投资项目正常进行。针对中国快速发展的海外并购浪潮,除有关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外,还要强调对支持鼓励类的项目,有关主管部门仍有责任继续提供必要的便利化服务和政策支持。此外,应加大多方面的信息发布与服务,及时向企业发布风险提示和引导,提醒企业做好防范和应对各种风险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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