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A股先大跌,其后不断反弹,但周五后半盘大幅回吐。全周沪综指累计微升0.10点至3005.04点,升幅几乎可忽略不计。深主板、中小、创三综指区别不大,或微升或微跌。
科技股在上周经历了“国家大基金减持”之类消息冲击,个别白酒股又经历些不利消息冲击,但市场反响比较平和,这或暗示市场正处于较强势状态。
由往常经验看,消息面本身固然重要,但实际上市场本身强不强也极大地决定了消息面最终的影响力。简单说,当市场处于弱势时,对利空放大,对利好麻木;当市场处于强势时就完全相反。
最近,我国经济指标露出积极信号,外部贸易环境也在改善,央行在维护年末流动性方面也较积极,且未来还有降准预期。除上述有利因素外,还有“新年将至”这一因素,因在新的一年,本年已获利的机构(特别是内地公募、私募基金)的既往成绩将会“清零”,可能不得不更加进取。
上周末,最大消息是证券法修订草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该修订后的《证券法》明年3月1日施行。
这两年应该是A股加速开放的年份,未来数年外资都会呈快速流入状态,所以A股制度建设其实已显得有些“刻不容缓”了,这种历史大背景下新《证券法》被人大通过,自然就水到渠成了。
上述人大立法通过的新《证券法》明确了将“全面推行注册制”。该法还显著提升了对内幕交易、信披违法、欺诈发行等的处罚力度。这些内容是股市长远利好,也比较符合投资者心声,特别是其中增加违法违规处罚力度相关的内容。
至于注册制,对盘面影响应只是结构上的,对股指影响较有限。笼统说来注册制会有利于优质公司、稀缺型公司,相对不利于质地平平的公司,股价此消彼长后对股指的影响就很有限了。
投资者或许已渐渐习惯了科创板实施的注册制,所以估计投资者现在对注册制的接受度应该比较高了。
新《证券法》还有一条蛮重要的,就是将公司发行股票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的要求,改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很明显,这一条本身也是契合注册制要求的。
不过,我觉得盈利能力要求的改变并不仅仅是符合注册制要求那么简单,取消对“连续盈利”的要求本身也是符合经济运行实际情况的,因为有太多已被历史证明的优秀公司在早期并不必然就是盈利的。
其实就某类公司特别是那些具有“网络效应”的公司来说,暂时不盈利也不见得其真的无法挣钱了,很多时候也许只是策略性亏损。曾亏过20年的亚马逊就是这方面比较早的经典案例,其最终修炼成了超级大牛股,正所谓厚积薄发!
操作方面,我仍延续最近主要策略,即逢低布局。不过,考虑到超级大盘股已定于1月6日发行,故投资者也许可以在布局时相对从容。
京沪高铁上市对大盘多少会有压制,但我相信程度应比较有限。一般来说,超级大盘股发行前部分机构或有抽资过程,发行后第二天网上发行部分还有交款过程,在那以后股指一般都会走得强些。
至于几上几下的3000点大关,投资者不必太放在心上。证券市场正机构化,未来市场可能只有一部分个股持续上涨,股票点位的重要度其实早已不是极要紧因素了。
另外,不仅点位重要度下降,股指技术图形的重要度也相对不那么重要了。我觉得偏好技术分析的投资者在未来也许应不断淡化这种技能,顶多在寻找短线买点时适度运用一下。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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