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2月30日消息,由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办,香山财富研究院、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实验室共同协办的2019中国社科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发布式在北京举行。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出席论坛并发表演讲。
符金陵在演讲中指出,目前我国具有非缴费型特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运行平稳,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仍显不足,还没有完全形成通过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提高整体待遇水平的机制。
对此,符金陵表示,下一步我们的改革重点主要应该放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继续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为目标。二是结合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工作,深入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制机制问题,尽快健全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逐步提高整体的待遇水平。
以下为发言实录:
符金陵:尊敬的高培勇院长、王培安主任,各位同仁:
非常高兴来参加今天的会议,首先我代表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对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中心这次重要的研究成果《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的发布表示热烈的祝贺。郑秉文教授及其研究团队多年来致力于养老保险体系和制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建言献策,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依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借这个机会我简要地给大家介绍两个方面的情况:
一、具有非缴费型特征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总体运行平稳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大制度平台,前者是为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提供养老待遇,后者为没有工作的居民和农村的居民提供养老保障。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带有非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或者准确地说具有非缴费型特征的养老保险制度,它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非缴费型的养老金。因为在2009年和2011年建立新农保和城居保时,已经年满60周岁的农村居民和城镇的居民,尽管没有缴费都可以领取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对重度残疾等贫困人口,政府为他们代缴部分或者最低档次的缴费,本人不缴费也可以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同时,为助力脱贫攻坚,2018年国家又明确对年满60周岁,没有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待遇的贫困人员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按月发放养老待遇,给千万老年人受益。同时,政府对制度项制度给予了特殊的补贴政策,不仅对缴费环节给予补贴,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对养老待遇发放,也就是出口的环节也给予补贴,基础养老金全部由政府负担,据初步统计,2019年全国财政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补贴达到了30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的补贴是1400亿元,这种全方位的补贴模式和补贴力度在我国社会保障领域是比较少见的,因此政府这种补贴,特别是对个人缴费实行补贴也是这项制度具有非缴费型养老保险制度性质的体现。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党中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所做出的重大制度安排。从2009年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到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应该说我国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走出了一条试点先行、全面覆盖到制度定型的过程。目前从总体看,这个制度运行平稳。
一是基金收支情况良好。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人口是5.1亿人,也就是参保缴费的人口是5.1亿人,领取待遇的人数超过了1.5亿人,全国的基金总收入3870亿元,总支出2938亿元,当年结余了932亿元,累计到去年年底结余7274亿元。
二是基础养老金标准稳步提高。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进而又提高到88元。2018年,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的调整情况,适时地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国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三是基金投资运营工作有效推进。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8年8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8年起各省按年份分批介入,到2020年底全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2019年,又印发了相关通知推动这项工作,在前两天,也就是27号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我们的部领导对各个省的财政部门又提出明确要求,各个省份必须于明年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目的就是努力地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据统计,截止到目前,19个省份委托全国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委托的金额目前到了2113亿元,这是我介绍的第一个方面的情况。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地完善
在工作中,我们逐步地认识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我们的改革工作还应该及时地推进。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仍显不足,还没有完全形成通过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的积累提高整体待遇水平的机制。从掌握的情况看,由于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负担,缴费的激励作用没有产生,导致参保人大多选择了最低档次的缴费。目前城乡老年居民月领养老金水平达到164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18块钱,仅占了11%,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提高,基本上靠财政补助,在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这是很难持续的,应该加以调整。为此我们考虑下一步的改革重点主要应放下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继续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助力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为目标。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指示精神,在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员全部享受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的基础上,巩固现有工作成果,给予广大城乡老年更高、更好的养老保障。
二是结合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工作,深入研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体制机制问题,尽快健全制度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逐步提高整体的待遇水平。目前有关部门正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改革和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次研讨会以及《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的发布正当其时,世界各国在非缴费型养老金上的实践经验将为我们的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再次对以郑秉文教授为主的研究团队表示感谢!
最后预祝非缴费型养老金发展与探索主题研讨会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9》发布会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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