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中,央行连续第二年关注居民部门的杠杆率问题,强调“应坚持从宏观审慎视角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报告显示,居民杠杆率在今年前三个季度分别增长1.1、1.0和1.0个百分点,全年增幅可能会超过过去十年的平均值。
短期居民杠杆率上升空间不大
“综合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和国际清算银行(BIS)数据来看,当前我国居民杠杆率在全球处于中等水平,但在发展中国家明显偏高。如果按照家庭债务余额与可支配收入的比值计算,我国居民债务负担在全球范围内也处于较高水平。”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对《上海金融报》记者指出,“根据央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债务收入比为99.9%,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其中,房贷收入比(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可支配收入)为47.4%,较上年上升3.7个百分点。根据OCE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数据,2017年美国这一指标为107%。据以上标准判断,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居民杠杆率进一步上升空间已较为有限。”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刘学智对《上海金融报》记者指出,不仅是我国,居民部门杠杆水平上升是全球性现象。“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杠杆水平都在提升。截至2019年三季度末,发达经济体居民部门杠杆率为72.8%,比2018年末提升1个百分点;新兴经济体居民部门杠杆率为42.3%,比2018年末提升2.5个百分点。近几年,我国居民部门杠杆水平持续提升,当前杠杆水平几乎比2012年以前翻了一倍。2019年三季度末,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为56.3%,高于新兴经济体整体水平,低于发达经济体水平,基本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相匹配。”刘学智称。
不过,刘学智也指出,我国居民部门杠杆水平存在两方面风险。“一是近几年增长过快。2010年以来我国居民部门杠杆水平快速上升,快于经济增长速度和经济结构转型速度,需要有所控制。二是杠杆结构不合理。杠杆增长主要集中于中长期住房类信贷,导致债务泡沫风险上升。因此,应主要从这两方面入手防范住户部门债务风险——有效防控居民债务水平杠杆上升,重点是控制中长期杠杆水平的上升,对于消费贷款,政策应适度支持,要与经济运行相匹配;同时,应在控制居民部门总量杠杆水平的基础上,推动杠杆水平的结构优化。”
王青认为,当前居民杠杆率攀升对消费的抑制作用比拉动作用更为明显。“一般来说,在房地产因素推高居民杠杆率的背景下,其对消费的影响有三个方面:挤出效应、财富效应和带动效应。挤出效应是指居民买房后,月供等因素导致可支配收入减少,消费支出被迫压缩;财富效应则体现在房价上涨后,财富增长会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带动效应是指居民购房后,装修及部分家电等支出会相应增加。考虑到建筑装潢、家电及音像制品在社会消费品零售中的占比分别仅为2%和6%左右,带动作用较为有限;而财富效应与消费信心及房价预期等因素相关,难以直接测量。我们认为,一段时期以来房地产市场持续高位运行,推动居民杠杆率较快攀升,其中挤出效应对消费的影响更为明显,已居主导地位。”王青称,“从2008年以来的新房价格、房价收入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城镇居民人均收入增速等数据对比可以看出,收入增速下滑对消费减速的影响或不及房价快速攀升带来的挤压效应。此外,央行在7月发布的《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中指出,房价上涨所导致的居民杠杆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就下降0.3个百分点。”
“短期来看,居民部门杠杆水平增长必定增加当前个人可使用资金,会促进当前消费增长。但从长期看,如果居民部门杠杆偏重于长期负债,则将透支未来的收入,对消费形成抑制。”刘学智表示,“为了拉动消费增长,在控制住居民部门整体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可适度加大消费信贷发展速度。与此同时,要提升社保水平、居民收入水平,加强养老、医疗、教育保障,才能增强居民愿消费、可消费、敢消费的能力。”
防范居民债务风险如何未雨绸缪
“从宏观层面看,影响居民杠杆率的主要因素是经济结构和经济增长方式。当经济增长以投资拉动为主时,居民部门杠杆率相对较低,而企业部门杠杆率较高;当经济增长以消费拉动为主时,居民部门杠杆率相对会高一些,而企业部门杠杆率应该适当降低。随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消费在经济增长中的比重逐渐提升,居民部门杠杆水平可能还会逐渐上升,可能逐渐向发达经济体水平靠近。”刘学智表示,“从微观层面看,影响居民部门杠杆水平的因素有消费倾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文化习俗等。近几年,我国居民部门杠杆率上升的主要影响因素是消费倾向,增长的杠杆债务大部分用于住房消费。不过,购房行为并不完全是消费行为,为了抑制过度的个人投资行为,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房住不炒’的政策总基调有助于居民杠杆水平增长势头趋缓。”
在王青看来,居民杠杆率变化长期取决于房地产行业走势,短期则主要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自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特别是十九大报告确定包括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在内的‘三大攻坚战’以来,尽管居民杠杆率仍在持续攀升,但增速已转入下行轨道。未来,我国经济更强调高质量发展,房地产在整个经济中的作用实际呈弱化趋势,加之当前城镇居民套户比已超过1,刚性居住需求整体已得到较大程度满足,未来房地产行业、房地产市场或将呈现减速增长格局,这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长期居民杠杆率走势。”
“短期来看,尽管2020年房地产调控政策会更趋灵活,但‘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以及‘房住不炒’基调不会动摇,意味着居民杠杆率大体上会延续2017年以来的减速上升势头,2020年季度环比增幅有望降至1.0个百分点以下。”王青表示,“当然,如果放在更长的历史阶段考虑,随着我国人均收入水平持续提升,消费贷款规模将随之上升,将成为拉动居民杠杆率上行的一个重要因素。2019年11月,我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在整体居民贷款中的占比为17.9%,处于明显偏低水平,加之其中还可能包括部分借道流入房地产的信贷资金,实际占比或更低。展望未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个人征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消费贷款还有较大增长空间。事实上,这也是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一个普遍规律,但消费贷款通常难以在短期内大幅推高居民杠杆率。”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指出,2018年,我国住户部门债务负担与国际平均水平相当,且住房贷款抵押物充足、违约率低,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增速较快,且集中度高、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住户部门(主要是东南沿海地区住户部门)和一些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年收入低于6万元的有负债家庭)债务风险较为突出。王青认为,应对前者,主要应把“房住不炒”落到实处,避免短期内房价再度大幅走高。同时,要在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上,对城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给予更有力的支持,分流“新市民”买房压力。针对后者,在打好扶贫攻坚战,有效缓解低收入家庭生活压力的同时,还可有针对性地加强金融风险提示和金融基本知识普及,帮助低收入家庭树立正确的财务观念;加快包括大数据分析在内的个人征信体系建设,也是避免低收入家庭过度负债的一个有效手段。
“现阶段强行推动居民去杠杆不太现实,可能引发房地产市场大幅下行风险,进而对国民经济和金融体系运行带来较大冲击;但继续容忍居民杠杆率过快上行也不可取,这将导致风险累积,给长期金融稳定埋下隐患。”王青指出,“长期来看,适当参照全球标准,将居民杠杆率与收入水平挂钩,能够较好平衡两者之间的关系。短期内,可以将继续引导居民杠杆率增速适度下行,逐步实现‘稳杠杆’作为政策目标。”
(文章来源:上海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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