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的钟声就要敲响,
为我们带来法治新气象。
大到外商投资、土地管理,小到网络约车、医保买药……
法治,
影响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
让我们一起盘点,
2020年1月起,
哪些将要施行的新规你最关注?
外商投资法将正式施行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该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外商投资领域统一的基础性法律。
根据这部法律,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等。
营商环境将更优化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围绕破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痛点难点堵点,着力落实市场主体公平待遇。
比如,条例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保障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并对设立涉企收费作出严格限制,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
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
应提前7日公布
随着网约车渐成一种普遍的出行方式,一些网约车平台价格“说涨就涨”引发了舆论质疑。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调整定价机制或者动态加价机制,应至少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并保持加价标准合理且相对稳定,保障结算账单清晰、规范、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施
群众医保待遇将进一步提高
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自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版目录共收录药品2709个,70个新药被纳入,价格平均下降了60.7%。多种入选药物是近年来新上市且具有较高临床价值的药品,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等领域。
冻猪肉等进口商品关税将降低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850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其中,为更好满足人民生活需要,适度增加国内相对紧缺或具有国外特色的日用消费品进口,新增或降低冻猪肉、冷冻鳄梨、非冷冻橙汁等商品进口暂定税率;为降低用药成本,促进新药生产,对用于治疗哮喘的生物碱类药品和生产新型糖尿病治疗药品的原料实施零关税。
保健食品必须标注“不是药物”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要求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在标签专门区域醒目标示“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内容。
《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高速通行将执行新收费标准
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贯彻〈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行业标准(JT/T 489—2019)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收费公路统一从2020年1月1日起按照新分类收取车辆通行费。
对货车和专项作业车,从2020年1月1日起,启用电子不停车收费功能,ETC单卡用户(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原则上不小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
此外,重新核定车型分类,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1类客车收取车辆通行费,并安装、更换ETC车载装置或者调整车型。
密码法施行
全面提升密码工作法治化水平
密码法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密码法规定,国家对密码实行分类管理。密码分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和商用密码。核心密码、普通密码用于保护国家秘密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用密码用于保护不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商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
全国事实孤儿将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2019年7月,民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事实孤儿保障对象,规范了认定流程,突出了保障重点。这也是我国首次就加强“事实孤儿”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
目前,全国各省份均已制定了落实政策,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所有的事实孤儿将被全面纳入保障范围。
(文章来源: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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