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建立协作配合、协同推进的长效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治体系,切实保障首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这是2日北京市多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下称行动方案)的内容。
行动方案由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0年底。
所谓“四个最严”是指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焦慧强表示,随着首都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美容业、高端酒业、进口食品等领域出现五种新类型犯罪。北京市检察机关联合相关执法司法单位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
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动方案指出,要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增强刑罚的威慑力,保障首都食品药品安全。对重大案件要进行督办,坚决重拳出击,组织精干力量组集中办理,研究解决取证、管辖、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了解,2017年1月到2019年11月,北京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12件346人,提起公诉778件924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刑事处理296人,立案监督11件11人,还有部分案件以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办理。
同时,行动方案提出,检察机关要积极构建提起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支持相关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的检察公益诉讼格局,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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