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抖音起诉微信公众号“快微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快微课”早前发布的《抖音,请放过孩子!》一文属于对抖音的严重诋毁,故判令快微课在其公众号内连续三日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合理维权支出损失 2000 元和经济损失 10000 元。
据了解,快微课是未成年人教育领域知名的营销号。该账号主要是为未成年人教育业务引流,其刊登的内容多是整合其他人的资料、观点,也包括一些渲染情绪、贩卖焦虑的内容。
在“快微课”发表的《抖音,请放过孩子!》的文章中引用视频中有三段明显标注“秒拍”、“腾讯视频”、“北京时间”等其他平台的水印,即便如此,“快微课”在无证据证明该视频来源于抖音的情况下,仍将这些视频作为攻击抖音的依据,这构成虚假陈述。 为此,法院认定“快微课”文中关于“抖音,请放过孩子”的结论具有明显的主观过错,属于对抖音的严重诋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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