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阜兴系一案,又迎来新的进展。
1月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放出市场禁入决定书的第一号文,给了阜兴集团朱一栋、赵卓权、余亮等7名责任人员。
决定书提到,阜兴系私募机构发行基金产品募集资金,绝大部分产品资金在募集后未按照产品设计投向约定用途使用,已核查的160个基金产品共计募集资金368.45亿元。
其中,部分资金被朱一栋等人用于提成奖励、个人挥霍。用于提成佣金的金额为6.04亿元,用于个人挥霍的金额为0.65亿元
阜兴系涉嫌集资诈骗事实查明
本案的当事人有7人,分别是:
朱一栋,男,1982年2月出生,上海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兴集团)法定代表人,时任董事长。
赵卓权,男,1982年9月出生,时任阜兴集团总裁。
余亮,男,1982年1月出生,时任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意隆)总裁。
徐铭,男,1987年1月出生,时任上海意隆副总裁、私人银行部及主要销售团队负责人。
张敏,男,1980年5月出生,时任上海意隆副总裁、前镒金融部及主要销售团队负责人。
李木松,男,1986年11月出生,时任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郁泰)副总经理。
王源,男,1981年2月出生,时任上海郁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
其中,朱一栋、赵卓权实际控制着四家私募机构,包括上海意隆、上海郁泰、上海西尚、易财行。
决定书显示,朱一栋、赵卓权通过阜兴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等持有或委托亲属、朋友、老乡关系的人员或公司员工代持股份的方式,实际持有上述四家四家私募的股权。
朱一栋、赵卓权负责阜兴集团及阜兴系私募机构重要事项的决策,阜兴系私募机构的经营、资金调拨和使用以及财务管理均由阜兴集团集中、统一管理,相关指令由朱一栋、赵卓权直接下达。阜兴系私募机构的核心人员均由朱一栋、赵卓权直接任免,向朱一栋、赵卓权汇报。
这四家私募募集所得的资金,都会归集到一个资金池,供阜兴集团集中调拨,朱一栋和赵卓权总揽全局,寻找项目或提出融资需求,向下传达产品发行的需求和计划、商定产品销售政策等。
其中,上海郁泰主要负责募集环节中的产品设计、备案、投后管理和兑付清算等业务;
上海意隆主要负责募集环节中的产品销售。
上海西尚实际由上海郁泰的人员负责经营。
上海郁泰借用其名义对外开展业务。
易财行主要负责基金销售,共发售过两只私募基金产品。
私募基金最为核心的投资管理环节,四家私募机构均无相应的部门机构设置,未配备相关人员负责投资项目甄选、尽职调查、项目跟踪、收益回笼等具体工作,投资管理职能完全集中于朱一栋、赵卓权等少数阜兴集团核心人员,投资职能严重虚化,基金财产的专有用途无法保障。
累计募集本金368.45亿元
决定书显示,阜兴系私募机构发行并备案的私募基金产品共计160只。私募基金产品约定的主要投资领域为合伙企业合伙份额、股权类、债权、项目收益权等。已备案的160只私募基金产品累计募集本金368.45亿元。
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阜兴系私募机构募集回来的几百亿,都用在哪些地方呢?
决定书显示,朱一栋、赵卓权等人实际控制的关联企业达365家(包括阜兴集团以及已注销、吊销的相关公司),其中多为无实际业务的壳公司。
160个产品的约定投向集中于富建集团有限公司等43家阜兴系关联公司的股权、股权收益权、债权、经营收益权及其他资产,涉及金额361.91亿元,占全部投向金额的98.90%。
这几百亿募集资金从托管账户转入约定投资标的账户后,会在短时间内被迅速转移,多次转移后募集资金被转入多个“资金池”账户供朱一栋、赵卓权及阜兴集团根据需要划拨使用。
300多亿资金竟然用在这些地方
决定书显示,阜兴系募集资金,其中绝大部分未按照产品设计投向约定用途使用,而是在转入约定投资标的账户后不久,即通过阜兴集团关联企业或关联个人账户多次过桥后,汇入阜兴集团控制的“资金池”账户,由朱一栋、赵卓权在阜兴集团层面统一调度使用。
主要用途包括兑付基金及常州恒琪债权包产品本息、偿还财通证券资管产品本息、归还信托及银行债务本息、各类资产或股权购买、偿付被重组公司债务、二级市场股票操纵、提成奖励、个人挥霍、日常费用等。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里的数据,已核查的160个基金产品共计募集资金368.45亿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分析了其中367.97亿元的资金流向,例如用于兑付产品本息的金额达到156.70亿元,被关联公司及个人占用的达到44.20亿元,用于资产或股权购买36.44亿元,而购买的这些资产和股权也并非基金募集时约定的投资标的,仅剩余少量资金留存于账户。
除留存于募资账户、投资标的公司账户的资金余额外,其余募集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属于挪用基金财产,挪用金额合计365.65亿元,占已分析资金总额的99.37%。
其中,部分资金被朱一栋等人用于提成奖励、个人挥霍。用于提成佣金的金额为6.04亿元,用于个人挥霍的金额为0.65亿元,构成侵占基金财产,侵占金额为6.69亿元。
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宣传推介私募产品
根据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而阜兴系私募是怎么做的呢?
一是部分基金销售人员在赵卓权、余亮等人的授意下通过盲打电话、盲发短信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产品;
二是部分基金销售人员向客户要求将产品转介绍给其他亲友;
三是上海意隆的公司网站上的“预约评估”栏目、上海郁泰公司网站上的“在线咨询”栏目未设置必要的合格投资者调查问卷等前期确认程序,供不特定投资者留下联系方式,上海意隆的销售人员会联系这些不特定投资者推介私募产品;
四是上海意隆、上海郁泰和上海西尚的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会推送宣传推介材料。
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最低收益
阜兴系私募机构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最低收益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在产品设计环节,产品推介文件中包含大量保证函、流动性支持函、股份回购等变相承诺保本保收益的内容。
二是在产品宣传环节存在诱导性宣传行为。
一方面,阜兴系私募机构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发布关于基金产品如期足额兑付的诱导性宣传文字,在阜兴系私募机构实名注册的“意隆财富”“郁泰投资”“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频繁发布多种形式的“完美兑付公告”,这些公告内容无差别地向所有微信公众号关注者公开。
另一方面,阜兴系私募机构销售人员通过微信及口头承诺等方式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以及承诺最低收益,或者以所有历史基金产品均“完美兑付”来暗示投资者阜兴系私募机构发行的产品都会“完美兑付”。
三是产品兑付环节,朱一栋、赵卓权指示阜兴集团资金部及上海郁泰完全按照产品预期收益率兑付而未考虑产品的实际盈亏情况。
朱一栋、赵卓权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证监会认为,阜兴系私募机构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投资者众多、情节特别严重,严重扰乱了证券市场秩序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朱一栋、赵卓权是阜兴系私募机构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情节特别严重;余亮是阜兴系私募机构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徐铭、张敏、李木松、王源是阜兴系私募机构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法情节严重。
证监会决定:
一、对朱一栋、赵卓权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二、对余亮采取十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三、对徐铭、张敏、李木松、王源采取三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在禁入期间内,上述人员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回顾阜兴系一案
阜兴集团官网信息显示,它是一家集商业地产、资产管理、金融等产业于一体的大型民营集团,2017年集团资产管理总额超过350 亿元,朱一栋是该集团实际控制人。2018年6月下旬朱一栋失联,业内传言他已逃往海外,此后问题持续发酵,阜兴系相关私募产品开始大面积出现兑付预期。
2018年7月13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上海意隆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事件的公告”称,上海意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西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郁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易财行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失联以来,相关私募基金管理人经营中断,严重扰乱了私募基金行业秩序,给投资者合法权益造成重大影响。协会敦促托相关托管银行和私募尽最大可能维护投资者权益。
2018年7月底,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对象包括阜兴集团、朱一栋、李卫卫、郑卫星和宋骏捷。根据该决定书,2016年3月15日,阜兴集团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入“大连电瓷”,2016年6月28日起,阜兴集团开始与李卫卫合作,以做大公司市值为目的,操纵“大连电瓷”股价,2017年3月2日,大连电瓷停牌。2016年6月28日至2017年3月2日,阜兴集团、李卫卫累计控制使用461个账户,在155个交易日交易“大连电瓷”。大连电瓷于2017年12月6日复牌后,股价连续跌停,至12月11日盘中打开跌停,之后账户组陆续卖出大连电瓷股票。
据央视新闻报道,2018年8月29日晚间,载着犯罪嫌疑人朱一栋的航班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降落,大约21:40,朱一栋由民警带下飞机。
根据公安机关通报,阜兴集团董事长朱一栋失联后,公安机关发现其有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的犯罪嫌疑,上海市公安局成立了专案组。在境外执法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朱一栋在境外被缉捕归案,8月29日被押解回国。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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