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标普全球评级宣布,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省投)未能支付1月10日到期的美元债券利息,预计该公司在5个工作日的宽限期内也没有能力完成支付。在目前的负债状况下,该公司无法支付利息,因此将此事件视为一般性违约,将青海省投的长期主体信用评级及其优先无抵押债券的债项评级从“CCC-”下调至“D”。
标普称,该利息系青海省投将于2021年7月10日到期的3亿美元债券的利息。由于该债券并未约定具体宽限期,标普根据其评级准则采用了五个工作日的推定宽限期。标普称,青海省投没有财务实力来及时且足额地完成债务偿付,因此评估青海省投的违约为“D(违约)”而非“SD(选择性违约)”。
目前,青海省投有三笔未到期的境外债券,共计8.5亿美元:3亿美元,2020年2月22日到期;2.5亿美元,2021年3月22日到期;3亿美元,2021年7月10日到期。
青海省投未能如期支付2021年7月10日到期的3亿美元债券利息的违约事件导致该公司其他两笔债券发生交叉违约。违约事件发生后,其他两笔美元债券的持有人可能会书面通知发行人,要求其偿付本金和即将到期但未支付的利息。如果要求提前偿付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金额占未到期债券本金总额的至少25%,则青海省投就需要提前偿付该美元债券的所有本金与未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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