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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慧保天下
2019年是银保监会机构改革融合的第一年,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监管业务稳妥有序开展,初步实现从“物理融合”到“化学反应”,稳定住了银行保险发展大局。
就保险监管条线而言,各监管部门都是大招频出,从监管理念到监管方法,一律提高站位,更新推进。如何找准保险行业发展的问题,提前找准风险苗头,成为考验各监管部门的一项首要任务,同时,监管的具体举措,也展现出不同监管部门的风格和行事方式。
人身险行业这几年来高歌猛进,发展动力十足,成为增量保费的主要贡献大户。如何掌舵?人身险部2019年给出了答案:打铁还得自身硬。独树一帜,没有急于铺开摊子,而是开展打基础、补短板工作,全面反思以往监管制度的不足,构建面向未来发展需求的监管体系,所谓厚积而薄发。
2020年,监管面前仍有诸多问题待解,而这些都是人身险行业未来发展的大机遇所在。
01
密集调研,建立监管档案,把脉行业发展,摸清风险底数
对于监管工作者而言,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
2019年,是银保监会三定落地之后的首个完整年度,新人新气象,可以看到,整个2019年,人身险监管部门频繁通过调研的方式,倾听一线、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且涉及的内容五花八门。
调研已有制度,征询问题和建议,拟为下一步修订制度做准备
在修订重要制度前,人身险监管部都会通过调研的方式征集意见,以确保修改之后的制度能够符合市场实际。从单个制度到整体的制度框架,人身险部一直在调研。
针对现行人身险精算制度征集意见。2019年1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针对人身险精算制度有关情况开展书面调研,,主要目的就是征询现行精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意见建议。
针对人身保险监管整体制度框架。2019年9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开展人身保险制度执行情况的书面调研,调研范围包括2018年12月之前实施的所有现行有效人身保险监管制度,实际涉及文件达52条之多。
调研险企经营情况,建立监管档案,密切关注行业经营动态
无论是防风险还是严监管,都需要监管部门掌握市场第一手资料,这也是制定监管政策、对市场行为进行动态指导的重要依据。2019年,监管多次下发书面调研通知,要求相关险企报送有关险企经营管理方面的材料,以便于建立监管档案,同时关注行业动态。
2019年3月,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下发《关于报送公司相关信息的通知》,要求人身险及建信养老管理公司在4月10日之前将经营管理方面情况报送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包括公司基本情况、公司治理情况、业务经营状况、资金运用情况、财务状况、外部监管及评级评价情况、公司2019年发展规划、主要问题和风险等。目的是全面了解公司,建立公司监管档案,完善非现场监管的数据基础,进一步增强监管有效性、针对性。
2019年9月,人身险部又再度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通知,对其近期经营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包括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情况、2019年公司全年发展形势预判和2020年一季度业务计划等。
2019年12月,其又针对人身险公司2019年-2020年经营情况进行书面调研,包括2019年全年经营情况、2020年全年业务规划等。
同样是在2019年12月,银保监会又下发《关于报送2020年度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各人身险公司更详细报送2020年机构设立规划、资本补充规划、股东和注册资本变更规划等的情况。
两次摸底注册地、经营场所,或为推行属地监管,从功能监管转向机构监管做准备
2019年,人身险部还先后两度要求人身险公司报送注册地、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
第一次是在2019年2月,要求各人身险公司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的情况报送银保监会。
第二次是在2019年11月,人身险部向18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人身险公司住所和经营场所情况的调研通知》,要求报送经批复的变更和未经批复的实际变更情况;住所和营业场所变更的原因和经过等等,进一步核实情况。
有观点认为这是为摸底险企实际营业场所分布情况,因为通过监管营业场所合规性,也是防止非法经营金融业务、有效控制风险的一种手段。也有观点认为,这是在为推动属地监管做准备。
回应行业热点问题,及时掌握风险动态,以便于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除了常规问题,针对各类市场热点情况,人身险部在2019年也加大了调研力度,以便于采取灵活的监管手段,严控各类风险问题的发生。
市场利率走低,占比重较大的年金险,尤其是长期年金险产品利差损风险加剧,针对这一情况,2019年2月,银保监会就对各人身险公司经营年金保险产品的情况进行了调研,主要目的就是防范产品经营风险。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修订工作虽然是由中介监管部牵头进行,但是对于人身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情况,人身险部也专门进行了调研,时间同样是在2019年2月。
2019年,恶意投诉、退保黑产的问题引发行业高度关注,成为诸多险企噩梦,对此,在9月的时候,人身险部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了《关于报送恶意投诉相关信息的函》,要求报送相关案例和数据,以便了解有关恶意投诉实际情况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
02
防风险:逐步喊停预定利率4.025%产品,防控利差损风险;放行3-5年期两全险对冲现金流危机
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防风险是2019年的“三大攻坚战”之首,据此,人身险部也将此作为2019年的重点工作来抓。
放行3-5年中短期两全保险,防范流动性风险
对于金融企业而言,流动性就意味着生命线,防范流动性风险刻不容缓。尤其是2019年,虽然行业保费增速相较2018年有所恢复,但市场利率下行加剧资产端压力,尤其是对于个别需要进行风险处置的问题险企而言,防止处置风险的风险也至关重要。
面对这种情况,监管部门的做法是重新放行3-5年中短期产品,一方面有利于满足消费者实际需求(市场上3-5年期理财产品少),另一方面也可满足部分险企缓解流动性压力的要求。
2019年3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中短期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拟对3-5年期两全保险产品进行重新规划。
上述文件在经过征求意见修订后,最终在2019年的12月9日发布,名为《关于规范两全保险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以开发设计保险期间为5年期以下(均不含5年)的两全保险产品,但不得短于3年,且各公司5年期以下两全保险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当年总规模保费的比重不得超过20%。
多次聚焦高定价利率产品,堵截利差损风险
所谓高定价利率产品,主要是指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在低利率市场环境下,此类产品显然面临较大利差损风险。银保监会在2019年针对这一问题多次出招:
早在2019年开门红期间,就开始了窗口指导,暂时叫停备案预定利率4.025%的产品,不过已经备案的产品仍可销售。
到8月30日,又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这意味着预定利率超过3.5%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须报监管部门审批通过方可销售。
到11月,监管又进一步约谈14家险企,叫停其销售4.25%产品,理由是这些险企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低于120%。
完善制度建设,从根本上强化监管,人身险产品精算规定20年后重启修订
目前,行业所使用的人身险产品精算规定仍是1999年的90号文《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为改进该制度,2019年,银保监会人身险部至少两度征求意见,分别是9月以及11月,对普通型人身险的附加费用率水平进行了调整,其中,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附加费用率有所提高,而年金保险的附加费用率则有所降低。同时,进一步规范分红险红利分配演示机制。
目前,该文件尚未正式出台,但对于2020年的人身险行业来说,无疑是值得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
03
严监管、治乱象:以产品为抓手,整顿市场乱象
防风险之外,自银保监会挂牌以来,严格监管也已经成为了监管工作主旋律,尤其是地方监管力量大为充实,属地监管的推行,让监管进一步下沉也成为了现实,合规风险成为险企必须高度重视的风险。
以产品为抓手,四次产品问题通报,整顿市场乱象
在人身险行业,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多表现为销售误导——所谓“理赔难”其实也是“销售误导”的连锁反应之一。所以对于人身险行业而言,管好了产品也就解决了大部分的问题。可以看到,2019年,监管正是以产品作为了重要抓手。
从2019年开始,银保监会按季度对产品问题进行通报——2019年1月、5月和9月累计通报三次,而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20年1月10日——密集通报人身险产品备案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监管核查以及回溯中发现的问题,并初步形成定期通报制度。
清理借款人意外险,严防高利贷、砍头息
网贷平台砍头息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个别公司通过人身意外险、保证保险助纣为虐的事实也为媒体所披露,引发了监管的高度关注,要求行业对此进行自查清理。
2019年12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借款人意外险自查清理有关情况的通报》,指48家人身险公司开展借意险业务,大多数公司手续费费率低于50%,少数公司费率水平偏高。
在自查清理工作中,多家保险机构因避重就轻、风险揭示不充分等情况被监管点名。
完善监管手段和制度框架,推进电子化回访,改善客户服务
在严监管方面,制度完善也一直在推进中,电子化回访是其中一项。
2019年5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修改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决定》并公开征求意见,拟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回访方面,新增“人身险保单可将电子回访方式作为首选方式”“证明材料保存时间统一为自合同终止日起不少于10年”的内容。
2019年9月,银保监会起草《关于规范开展人身保险电子化回访工作的通知》,开始向业内征求意见。
04
服务民生,切实推进供给侧改革,健康保险成监管关注重点
行业回归保障,健康保险大热,但其中所蕴含的风险,显然也不容小觑。从监管的举动来看,其也已经将规范健康保险发展作为了一项重要任务。
一是完善健康险相关制度建设
启动重疾表修订工作。2019年3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 经验发生率表修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重启重疾表的修订工作。要求经营长期重疾险业务的人身保险公司尽快成立内部领导小组。
修订健康保险管理办法。2019年11月12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对比原版文件,新版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有:将医疗意外险纳入健康险范围;坚持健康保险保障属性;同时明确长期医疗保险可以进行费率调整。
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在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发布后,银保监会又接连下发多个文件,拟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包括《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及《关于长期医疗保险费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此外还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不符的产品,应于2020年4月1日前停止销售。
二是助力扶贫攻坚,修订大病保险制度
针对更能体现保险社会责任的大病保险,2019年9月,银保监会修改大病保险监管制度并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本次修改涉及5项制度,包括经营资质和市场退出管理、投标管理、服务规范、财务管理、风险调节管理,旨在构建起一个覆盖大病保险承办全流程、全环节的监管体系,即事前的资质管理,事中的投标管理、服务规范、财务管理、风险调节管理,事后的市场退出管理。
05
2020年这些小趋势、大机遇值得期待
整体来看,2019年完成“三定”的银保监会人身险部,主要思路仍延续2018年,重点依然是防风险、治乱象。
可以看到,2019年是风险逐步出清,治乱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一年。
一些所谓问题机构相继完成重组,例如昆仑健康、安邦保险集团等等。
从银保监会2019年发布的罚单数量以及罚款金额来看,相较2018年也均呈现明显回落。据《国际金融报》,2019年,银保监会共披露监管函29封,相比2018年的48封,同比减少约四成。银保监会与各地银保监局共开出罚单828张,相比2018年开出的1400余张,同比缩减四成左右。
包括平安、国寿、人保、泰康、新华等在内的几十家公司相继完成人事调整,70后逐渐走上险企决策前台。
虽然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银保监会公布的2020年的主要任务来看,防风险、治乱象仍将是2020年的工作重点,但一些新的机遇也值得期待。
市场准入会否放行?随着监管部门从功能监管转向机构监管,市场准入大权也已经为各部门所掌握,但从2019年的情况来看,除恒安标准养老险外,没有一家人身险公司获批筹建或开业。市场准入的大门2020年会否打开值得期待。
增资难问题如何破解?监管部门近年来尝试从穿透资本的角度出发,彻底根除公司治理乱象,但在当前的信用环境下,这注定是一项艰难的工作。部分险企的增资难问题还有待破解。
《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会给人身险业带来何种影响?2020年1月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透露,由银保监会牵头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关于促进社会服务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于2019年12月30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拟于近期由多部门联合印发。
《意见》从五方面提出了促进社会领域商业保险发展的政策举措,所定目标非常宏伟,包括力争到2025年,健康险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力争到2025年,为参保人积累6万亿元养老保险责任准备金等。
《意见》一旦发布,其对于促进商业健康险、养老险发展无疑大有裨益,推动力度之大,甚至被认为堪比2006年的“国十条”以及2014年的“新国十条”。其发布后会给行业带来哪些积极影响也值得期待。
2020年已来,大趋势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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