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20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1月1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15%,5年期以上LPR为4.80%,均与上月持平。专家认为,LPR进一步下行需要降准及MLF(中期借贷便利)、OMO(公开市场操作)降低等进一步“降息”措施推出。未来LPR仍有下降空间。
两期限品种利率均与上月持平
“贷款实际利率已出现下行,LPR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已经显现,1月LPR下调的必要条件并不如前期充分。”光大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表示,结合1月情况看,央行开年宣布全面降准0.5个百分点,并于1月15日新增3000亿元MLF投放,理论上符合LPR下调的一般规律。
王一峰表示,1月情况也有不同之处,即资金面整体偏紧,实际工作日仅为18天,大部分新发放贷款的定价基准依然参照2019年12月LPR,2020年1月LPR若下调5基点,对开门红时期贷款定价的下拉作用比较有限。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之所以保持不变,从LPR报价构成结构看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自2019年11月5日1年期MLF利率下调5个基点至3.25%后,至今未动;二是银行点差部分除了考虑资金成本外,还包括风险溢价、供求关系等因素,目前银行负债成本呈刚性,风险溢价也有所上升,对银行点差收窄构成牵制。
LPR下行存在约束
“若没有降准、‘降息’等进一步降低银行负债成本的措施推出,LPR报价难有下行空间。”中信证券固定收益首席分析师明明称。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变,商业银行存款资金成本难以下降。2019年商业银行同业存单发行量下滑,意味着货币市场利率下行对降低商业银行批发性融资成本的效应减弱。因此,当前商业银行整体有息负债成本下行受阻,正在成为制约LPR下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明明介绍,LPR改革后,首先通过压缩LPR与MLF利差实现下调LPR、引导贷款利率下行,此后在银行负债成本、市场供求变化不大的背景下,LPR与MLF利差保持刚性,政策即通过“降息”来调整LPR报价。1月虽然有全面降准,但释放的8000亿元流动性主要用于弥补春节期间流动性缺口,资金利率并没有像2019年9月降准后快速下行,本次降准对银行资金成本的影响较小,LPR报价维持不变。
对于5年期以上LPR而言,明明认为,本月仍然维持住房抵押贷款利率等长期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不变,房地产政策仍然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思路。另外,LPR改革以来5年期以上LPR报价下行幅度小,长期融资成本处于较高水平,LPR贷款期限利差仍高于原贷款基准利率期限利差和国债收益率期限利差。
政策利率下调可期
“2020年稳增长刚性增强,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有望进一步加大。”王青表示,为切实降低企业贷款利率,短期内LPR报价还将经历一个下行过程,具体节奏和幅度将根据宏观经济运行态势、企业贷款利率及商业银行资金成本变化情况灵活调整。
对于后续引导LPR报价下行的政策措施,王青认为主要有三项:一是适时下调MLF招标利率,这意味着政策性降息过程还会持续;二是加大公开市场操作力度,保持“宽货币”势头,降低银行在公开市场的批发性融资成本;三是针对结构性存款等出台监管措施,在存款基准利率保持不动的背景下,控制乃至适度引导商业银行存款成本下行。
展望未来,明明表示,在鼓励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的同时要降成本,后续长期限贷款利率下调也有赖于MLF“降息”。预计春节后将很快迎来再一次的MLF和OMO“降息”。此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MPA考核办法等也会继续推进,引导贷款的实际利率下行。
“未来MLF预期上半年每季度各降一次5个基点,LPR届时会跟随下调。”方正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颜色称。
光大证券首席固定收益分析师张旭认为,即使在不降低MLF利率的情况下,LPR也有下降空间。
此外,在温彬看来,今年要实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降低社会融资成本的政策目标,需要继续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完善LPR报价形成机制,如适度扩大MLF交易规模,丰富各期限产品供给,增加一级交易商数量,提升MLF市场的交易活跃度,进一步破除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等。此外,降准还有空间,预计二季度以后通胀趋于回落,也为政策利率下调打开空间。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DF520) 郑重声明:东方财富网发布此信息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