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清所”)发布通知称,为落实国家减税降费精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防范金融风险,决定调降债券业务收费标准。该通知在2011年1月发布的《登记结算业务收费办法(试行)》基础上全面降低或减免了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和付息兑付服务费30%~50%,且针对中小企业债券、风险置换债券、绿色债券等特殊类型的债券还设立了50~100%的特别减免政策。
对于债券市场而言,调降发行登记费率有助于鼓励债券的发行,进而提升直接融资占比。东吴证券首席固收分析师李勇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这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缓解企业债券融资的压力,提升企业融资便利程度,带动债券顺利发行,为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支持。”
另外,降低发行费率还有助于带动金融市场情绪修复。李勇提到,近年来,部分企业债券违约给债券市场造成了一定影响,导致很多投资机构对企业债券采取观望或回避的策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也在凸显。部分企业由此更多使用银行授信,将债券发行压降到合理范围,避免影响资金运用。因此,降低发行费率将对债券形成一定程度的利好。
不过,也有不同观点。一位资深债市从业者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调降发行登记费率一定程度上对市场影响有限,可以说是给了个小红包,毕竟对于发行者来说,相较票息、中介费等,登记费并不算多。”
通知显示,上清所此次具体将调降所有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其中,发行面额30亿元以下部分的费率降低30%,30亿元以上部分的费率降低50%。同时,所有债券付息兑付服务的费率降低30%。
根据上清所此前要求,最低收费标准为按当期实际创设名义本金的万分之0.3收取。按不同产品期限和发行额计算,费率最高可达万分之1.15。付息兑付费率则按产品期限在万分之0.3~0.5不等。
根据上清所此前要求,收费标准为按当期实际创设名义本金的万分之0.3收取。“诸如中介费之类的,可能要达到千一到百一。”上述人士说道,“按照以往,如果结构化发行,还有财务顾问费或者咨询费,通常是百分之一或者百分之七。”
根据通知,降费调整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自生效日起,债券发行人(创设人)已实际支付的相关费用,上海清算所将退还适用上述规定的减免部分。
通知中除债券全面费率调整之外,还将金融债券的发行登记费实行分档计费优惠。发行人在上清所年度发行规模累计超过5000亿元的部分,发行登记费100%全额减免。同时,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优票据的发行登记费、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为了支持绿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对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降低50%。
此外,落实国家有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政策部署,支持发行人以市场化方式依法依规化解风险、置换已违约或存在偿付风险的债券,对置换债券的发行登记费、付息兑付服务费100%全额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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