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进入第23天,官方再次更新诊疗方案。1月23日,国家卫健委公布新修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方案显示,目前无华南市场暴露史病例在增加,并出现了聚集性病例和无武汉旅行史的确诊病例。
记者注意到,与第二版诊疗方案相比,新方案新增表述“出现无武汉旅行史的确诊病例”。第三版方案提到,截至目前搜集到的病例,显示无华南市场暴露史病例在增加,并出现了聚集性病例和无武汉旅行史的确诊病例,而且在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现了来自于武汉的无明确市场暴露史的确诊病例。
【相关报道】
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经过组织专家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1月23日在国家卫健委官网公布。方案提出,进一步加强对病例的早期发现、隔离和治疗,最大可能地减少医院感染发生,是当前控制传染源、降低发病率的关键。
【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指导全国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杜青阳
联系电话:010-68792989
传真:010-687918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真:010-599576845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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