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已突破570例。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成为当下之急。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为加强上述肺炎诊疗,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已下发了《关于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已提及,各省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具备条件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开展检测。
按照目前的规定,如果医院有可疑病例,会按照流程向当地疾控部门报告,随后层层上报,疾控部门会安排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及采样,样本送入实验室进行检测,病原检测采用核酸检测。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近日,有疾控中心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虽然不像以往如禽流感之类的其他传染性病毒一样,需要先培养病毒后再检测,现在可以采用核酸检测这样的快速检测方式,但也需要用到设备,检测下来也需要花费几个小时;样本从医院采集,到疾控中心检测,也需要大半天时间才检测完成。
此次允许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合作,无疑可以大大提高检测效率。
上述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要做好人员培训。从事相关检验、运送工作的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相应的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流程、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经过内部考核合格方可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操作。
与此同时,上述通知也对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提出了要求,涉及样本采集、样本的运送与保存、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六个方面,如在样本采集上,要求尽量采集病例发病早期的呼吸道样本(上呼吸道样本包括咽拭子、鼻拭子、鼻炎抽取物、深咳痰液、呼吸道抽取物、支气管灌洗液、肺泡灌洗液等)。轻症病例优先采集咽拭子和痰液,重症病例优先采集肺泡灌洗液。
上述通知表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检测过程规范、标准,降低人为不规范操作对检测结果造成的影响,保证结果的可靠性,以及预防检验相关人员院内感染。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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