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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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加强全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于1月24日23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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