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卓银(08039)发布公告,有关公司接获的三封法律函件;法定要求偿债书;呈请;及撤销呈请。独立委员会已经成立,以处理根据公司接获的函件所进行的指控及与之相关或由此产生的所有其他事项的调查。
经独立委员会调查后,有理由相信,集团附属公司已动用公司日期为2019年7月18日的公告所披露的指称债券的部分认购所得款项向若干债务人垫付贷款。于2019年4月至5月期间,公司两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金隽资本有限公司及金隽(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向六位债务人垫付贷款约615万港元。发行指称债券及垫付贷款未获董事会授权。
根据集团的公司记录,据悉,于有关期间,孙晓立及谷金泰为金隽资本的董事,而孙晓立及谷金泰及史立杰为金隽的董事。孙晓立于有关期间为公司执行董事(由2019年7月18日起暂停履职),并于2019年11月8日辞任。谷金泰及史立杰于有关期间为公司执行董事,但彼等自2019年7月18日起直至于2019年12月13日在公司特别股东大会上被罢免止期间暂停履职。
由于公司所获有关贷款及指称债券的资料有限,公司已通过电邮及信函多次要求三名有关董事提供有关贷款及指称债券的详情,包括但不限于指称债券的资料、债务人的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公司亦已就有关贷款向债务人发出律师函。然而,于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债务人或任何三名有关董事就公司书面要求的任何回复。
鉴于上文所述,公司将对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两位公司债务人采取法律行动,并正考虑于中国委聘律师对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债务人提起诉讼,以收回相关贷款。
此外,公司已指示律师就集团因未经授权发行指称债券及垫付贷款而遭受的损失对三名有关董事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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