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时间,并对《关于2020年春节休市安排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20〕34号)的春节休市安排调整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休市至2月2日(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正常开市。
二、1月31日为非交易日,原已上传并选择1月31日披露的公告,将调整为2月3日收市后披露,主办券商可以在2月3日15:00前撤回。
三、原定于1月31日生效的业务,生效日顺延至2月3日;原定于2月3日挂牌的股票,挂牌日期顺延至2月4日;原定于2月3日生效的新增股份挂牌、除权除息、解除限售业务,生效日期顺延至2月4日。
四、对于已启动要约回购期限且期限覆盖1月31日的要约回购业务,要约回购期限均顺延1个交易日。
五、挂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1月31日的,其股权登记日顺延至2月3日,股权登记日顺延影响股东大会召开的,应当于2月3日披露公告明确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安排。
六、申请挂牌公司原定于1月31日以审计截止日为2019年9月30日的财报申报挂牌的,顺延至2月3日申报。
七、为保证春节后交易的正常进行,原定于1月30日(星期四)进行的交易系统连通性测试推迟至2020年2月1日(星期六)9:15至11:30进行。
八、有关清算事宜,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安排进行。
请各市场参与人据此安排好有关工作,及时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做好风险提示,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全国股转公司
2020年1月27日
(文章来源:全国股转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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