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置业(00127)发布公告,于2020年1月29日,该等卖方(全部均为公司的间接全资拥有附属公司)与买方陈凯韵订立出售协议,内容有关买卖待售债务证券,代价应按待售债务证券拟定本金金额的100%;及各个别待售债务证券的现行市场买入价厘定。出售事项的交易总金额应受相等于80亿港元的上限金额所限。
公告称,证券投资业务为集团多年来于其一般及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主要业务之一。由于该等卖方持有的待售债务证券占集团债务证券投资组合一重要及庞大部分,董事认为,出售事项为集团提供良机,将待售债务证券的投资一批过售予一名买方,市场上未必有此机会。
鉴于上文所述,出售协议规定,出售事项可于不同完成日期分多批完成,让该等卖方更灵活地按彼等全权厘定买方所提议出售事项每批的规模,使集团能够监察将出售予买方的待售债务证券每批的规模,当中已考虑当时尚未偿还的保证金贷款、已抵押证券投资、贷款价值比率及集团的财务状况。
此外,透过分批交易完成,集团可于最终完成日期前将每批出售事项的部分所得款项用作偿还部分保证金贷款,继而让集团更好地维持满意的贷款价值比率,以便达成条件(惟取得独立股东批准除外),才能让所有待售债务证券于最终完成日期前落实交易完成。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部分将用作偿还保证金贷款,部分用作集团营运资金,而出售事项可改善集团的现金状况,使集团能够抓紧市场上的任何未来投资机会。
于公布日期,Sino Omen 透过JLLH Investments及Solar Bright间接持有合共9.54亿股股份。 JLLH Investments全部已发行股本由 Solar Bright(继而由Sino Omen全资拥有)持有。Sino Omen全部已发行股本由陈凯韵(作为彼的两名未成年子女的信托人)持有。
因此,陈凯韵持有合共9.54亿股股份,占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总数约 50.02%。陈凯韵亦为执行董事、陈诗韵(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胞妹、陈诺韵(执行董事)胞姐、刘鸣炜(非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兼主要股东)继母及刘玉慧(非执行董事)嫂子。
(文章来源:智通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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