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晚间,ST康美发布公告表示,目前公司尚未支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因春节假期调整通知,公司“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由2020年1月31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星期一)。
资料显示,ST康美在2015年发行了2015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15康美债”),债券代码122354,发行规模人民币24亿元,债券利率5.33%。
此前ST康美就曾提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9年12月23日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5康美债”公司债券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2364518手,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3.64亿元(不含利息)。“15康美债”回售金额大,预计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事实上,监管层也对ST康美能否及时兑付回收本金及利息表示担忧。1月18日,上交所还下发监管工作函表示,“前期我部多次督促公司尽快筹措资金,按债券募集说明书要求及时足额兑付债券回售资金,并充分提示有关风险”,“前期我部多次督促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注公司债券有关情况”。
1月22日,ST康美依然公告表示,“本期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0年1月31日,公司存在未能及时全额兑付回售本金及利息的风险”。
1月30日晚间,ST康美再次披露进展称,根据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调整的通知》的规定及《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5康美债”公司债券回售资金发放日由2020年1月31日顺延至2020年2月3日(星期一)。
ST康美表示,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支付“15康美债”回售本金及利息,公司无法保证投资者在2020年2月3日收到回售本金及利息,公司正积极筹备资金,存在无法筹集足额资金的风险,公司正进一步完善差异化支付方案。
23亿债券兑付危机背后,ST康美1月23日公告,公司预计2019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亿元至-16.5亿元,扣非后,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21亿元至-24亿元,公司出现上市以来的首亏。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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