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香港证监会与联交所联合声明,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可能会扰乱某些发行人的汇报或审核程序,若上市发行人认为,基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下的限制,将无法按照联交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刊发年报,上市发行人应尽快联络联交所以便商讨有关情况。
港交所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会根据公司受影响的具体情况酌情处理,也呼吁不能按时出财报的公司尽早与交易所联席商量解决办法,总的原则就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停牌,保障交易的持续性,确保市场透明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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