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四川省经信厅副厅长顾红松接受川报观察记者专访时表示,日前,四川已针对口罩等应急物资紧缺等,快速出台《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十条措施》,明确落实用工、融资、税收等多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加班加点、满负荷生产,尽快扩大产能,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物资生产。
近两日,四川还将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系列政策措施,尽最大努力优化各项服务,减轻企业负担,加大支持力度等。
在顾红松看来,疫情影响下企业生产经营难免面临各种各样的现实困难和挑战。困难时期,各方都应该承担起自身的责任,严格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社会一起共克时艰,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市场、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春天一定会来的。”
当前,四川部分工业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全省工业企业如何有序复工复产?顾红松表示,按照中央和全省要求,全省工业企业要在采取积极的防控措施、保障员工健康安全前提下,分类施策,灵活安排,有序复工复产。之前,全省疫情防控重要物质生产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目前正在大力组织粮油肉奶等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以及重点项目和涉及国计民生企业积极复工复产。
对拟复工复产企业,有哪些具体要求?“全省要求企业必须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大原则相同,具体细则全省各市州、区县根据属地实际情况进行细化管理。”顾红松说,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制定完善防疫方案和举措是复工的第一道安全关卡。
简单来讲,拟复工复产企业必须事先制定疫情防控方案,落实有关机构、必要设施与物资、具体措施等。防控措施未落实的不得复工复产。尤其要对拟复工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重点疫区人员要进行医学观察或自我隔离,不合条件的不得复工。同时,企业在复工后还要落实日常防控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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