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03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12月19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0年1月31日,公司尚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5日
(文章来源: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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