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当地时间24日,韩国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案在首尔高等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法院推翻一审作出的24年有期徒刑的判决,改判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罚款200亿韩元。当天,朴槿惠没有参加庭审。法院按其本人意愿,未对庭审过程进行直播。
由于韩国采用三审制,当事人最终可上诉至大法院。自2017年4月检方提起公诉,“亲信干政”案已历时一年零四个月。
在今年4月6日的一审判决中,朴槿惠被判处24年有期徒刑并缴纳罚金18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亿元)。庭审中,法院认为,在针对朴槿惠的18项罪名中,有16项成立,包括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胁迫企业等多项核心罪名。
但检方不服一审判决,以法院判决的部分无罪属于误判为由,提起抗诉,因此该案进行了二审审理,坚持要求对朴槿惠判处30年监禁和1185亿韩元罚款。朴槿惠本人未提出上诉。
二审为何会加刑?分析称,主要原因有二:一是朴槿惠被认定与崔顺实存在共谋关系;二是量刑较重的大部分受贿指控成立,审判部门称,被告人的受贿金额已超230亿韩元。
今年7月20日,朴槿惠还因另外两起案件——国家情报院受贿案和违反选举法案,一审获刑8年。至此,朴槿惠将面临总计33年以上的刑期。
检方指控,朴槿惠涉嫌收受国家情报院35亿韩元贿赂;此外,在2016年国会议员选举前,她非法干涉议员候选人的推选过程。因此,检方要求判处朴槿惠12年和3年监禁,并处以80亿韩元罚金以及追缴35亿韩元所得。
2018年7月20日,法院对两起案件进行了一审宣判,分别判处朴槿惠6年和2年有期徒刑,另外还判处其支付追缴款33亿韩元。庭审中,法院认为,朴槿惠收受特殊活动经费致国库亏损的罪名成立,但收受贿赂的罪名不成立。因而驳回了检方的相关指控。
但法庭的这一判决引发了检方强烈抗议。检方提出,辅佐朴槿惠的“左右手”——前政务首席和秘书等,收受国情院相对小额的经费,已被认定为受贿。朴槿惠本人直接从国情院收受的巨额经费,却不被视为贿赂,与前案的判决自相矛盾。
因此,检方于7月24日向法院提出了抗诉。
“亲信干政”案时间轴
2016年10月24日,“亲信干政门”丑闻曝光;
2016年12月9日,朴槿惠遭国会弹劾;
2017年3月10日,朴槿惠总统职务被罢免;
2017年3月31日,朴槿惠被捕;
2017年4月17日,检方提起公诉;
2018年4月6日,一审判处朴槿惠获刑24年,罚款180亿韩元;
2018年4月11日,检方不服判决,提起抗诉;
2018年08月24日,二审判处朴槿惠获刑25年,罚款200亿韩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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