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新规下发,进一步推动行业回归保障
事件:2月6日,银保监会下发《普通型人身保险精算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银保监会发布《规定》,对普通型人身险产品的定价机制、现金价值计算方法、责任准备金提取等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1)调整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等风险保障类产品的现金价值参数,据测算,调整后此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5%;2)下调年金保险、部分趸交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将个人期交年金保险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由18%下调至16%、趸交产品由10%下调至8%,团体期交年金产品定价的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由18%下调至10%,趸交产品由8%下调至5%,据测算,调整后此类产品价格将下降3%~5%;3)提升年金保险等长期储蓄类产品的最低现金价值标准,据测算,调整后此类产品前几年的最低现金价值将提升5%~10%;4)新增长期健康保险评估假设规定、保证续保产品及非平准保费产品责任准备金提取规定。
推动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鼓励人身保险业回归保障。1)风险保障类产品现金价值参数下调,有助于推动此类产品价格下降,长期将引起消费者购买意愿进一步加强,推动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同时,现金价值调整带来销售费用提升,将提高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风险保障类产品的积极性,进而推动人身险行业转型升级。2)年金险平均附加费用率上限下调会影响销售此类产品的佣金收入,长期来看保险公司将更倾向于发展风险保障类业务。3)同时,银保监会正在积极推动重大疾病保险定义和发生率表修订,研究出台意外伤害保险纯风险发生率表,将进一步推动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
适应市场发展变化,完善产品精算监管制度。1)普通险产品精算此前一直沿用《关于下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1999)等文件规定,没有单独的精算制度,《规定》下发后将与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精算规定共同构建涵盖各类产品形态的、基本健全完善的精算制度体系。2)《规定》整合长期普通型人身保险和短期普通型人身保险的相关规定,结合产品自身特点细化和完善监管制度,有助于提升监管的有效性。3)《规定》适应保险市场的快速变化,新增长期健康保险评估假设规定、保证续保产品精算规定以及非平准保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等规定,填补了监管空白。
投资建议:行业层面,目前寿险基本面正处于调整阶段,《规定》适应市场变化,长期来看将进一步提升保险公司开发和销售风险保障类产品的积极性,继续推动行业回归保障属性,实现高质量发展。个股层面,预计上市险企将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建议关注【中国太保】、【中国人寿】。
风险提示:1)开门红进展不及预期;2)疫情短期影响新单保费。
(文章来源:东吴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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