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野狼Disco》伴奏原作者芬兰音乐人Ihaksi的再次发声,这场因该曲被指侵权而在中国说唱歌手宝石Gem、Ihaksi和版权公司之间的纷争再度反转。然而,在人们热议这场版权纠纷的同时,也让业内外的目光聚焦在了“版权猎人”的身上。作为寄生于音乐市场中的一种“职业”,他们长期借助版权交易中的漏洞,以及人们对于专业版权交易知识的匮乏,通过诉讼的方式牟利,而随着“版权猎人”队伍的不断壮大,如今他们已然正在严重影响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碰瓷之说尚无定论
《野狼Disco》的版权大戏又出现了新反转。2月7日,Ihaksi就《野狼Disco》版权纠纷一事再度回应称,自己是被要求录制视频以证明这段伴奏是自己的原创作品,但这段视频的发布未得到允许,并表示自己不会介入到对《野狼Disco》主唱宝石Gem的诉讼中。毫无疑问的是,Ihaksi的这番回应让事件又披上一层迷雾。
与此同时,Ihaksi的最新回应也让外界的目光再度聚焦在玛西玛身上,从时间线上看,宝石Gem于2019年7月购买了该伴奏的非独家使用权,2019年9月在国内流媒体平台正式上线《野狼Disco》,而玛西玛则在2019年11月15日,也正是《野狼Disco》在国内名气大涨时购买了独家版权,并开始展开维权工作。
一时间,质疑玛西玛敲诈宝石Gem的声音渐起。值得注意的是,宝石Gem和其经纪人在对外回应时都提到,在事件发酵前,一名陈姓先生曾与他们进行接触,自称是玛西玛的代表,提出改编闽南语版本《野狼disco》的要求以及巨额分成要求。
北京商报记者登录天眼查发现,玛西玛在司法风险类别下,显示有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10个开庭公告,集中在2019年6月。针对此事,记者第一时间多方联系此次事件涉事方,但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复。
“我个人认为此次事件更倾向于是商业行为。首先玛西玛购买这个独家使用权是合法的,任何人都可以购买这个版权,只是玛西玛看到伴奏的商业意义和前景,发现伴奏的独家使用权没有被宝石Gem买断。”一米观察创始人王毅如是说。
依赖版权漏洞创收
究竟真相如何,目前尚无定论。但随着事件的不断发展,业内外开始将目光聚焦到了“版权猎人”的身上。乐评人陈青告诉北京商报记者:“由于现阶段许多音乐版权交易平台发展尚未成熟,对授权范围没有很好地向购买者展示,就会对购买者产生误导,而也会有公司和个人借助这个误导从中牟利,我们通常将这些人称之为‘版权猎人’。”
北京商报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版权猎人”一方面会搜罗各地冷门歌曲的版权,提前到版权交易网站或直接与原作者沟通买下版权,通过互联网去推动歌曲的传播,然后再通过打官司维权;另一方面他们会调查市场上新晋热门歌曲的版权授权范围,专门寻找没有做好版权授权的、授权范围有漏洞的歌曲,通过各种途径买到版权,然后进行维权。
“‘版权猎人’不靠正规的版权授权赚钱,而是抓住版权漏洞来打官司做创收生意。”曾从事过“版权猎人”工作的王先生告诉北京商报记者,“总的来说,一种就是提前利用有问题的合同做圈套,一旦歌火起来,就拿着有问题的合同去维权;另一种则是专门看火的歌曲有没有漏洞,说这是碰瓷一点都不为过。”
通常情况下,音乐授权根据使用场景、购买类型的不同,价格在数百元到数十万元之间不等,并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价,“版权猎人”不需要付出过多的版权成本。
不断壮大成行业顽疾
“‘版权猎人’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版权市场虽然在逐渐完善,但是还有漏洞;另一方面,近几年版权所产生的收益是香饽饽,谁都想去分一杯羹,所以会出现一些公司一些人有想法去做这种事情。”在王毅看来,这次纠纷的教育启示,第一个层面是通过这种事情的发酵,让大家更加重视版权,尊重版权。第二个层面,告诫更多音乐人和创作人,需要签订完善的版权授权协议,不要出现网站和合同有出入的漏洞。
“我支持编曲作者获得版权收益及分成。我也支持说唱歌手合理购买租赁伴奏,根据歌曲所获的影响力升级与编曲作者的合作方式,在合理范围。”音乐制作人Mai亦倡议编曲版权的立法,及完善相关机制,“建立更完善的版权体系,提高版权意识,这个世界的‘版权猎人’就会消失。”
“在国外有一种版权经纪人、版权商也会手握大量的版权,他们的存在是方便市场交易节省时间,给授权工作增加便利性。”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认为,获得版权后专门打官司的公司应该是存在的,但是这种公司不是主流,在版权界也并不受欢迎,“只有加强自身的版权意识,落实好授权的工作,把自己这一关做好,就不怕‘版权猎人’之类的事情”。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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