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资委制定并印发《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的实施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免除2020年2月、3月两个月租金。
全文如下:
市国资委落实举措减免企业房屋租金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2月8日上午,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4场新闻发布会举行,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马春雷介绍了本市出台的《关于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董勤出席发布会,同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回答记者提问,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主持发布会。
本市出台的《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旨在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其中提出,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包括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创业基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鼓励国有企业在协商情况下通过减免缓交等方式尽可能多让利给中小企业,相关减收影响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认可。
董勤同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本市市、区两级所属的所有国有企业都将纳入此次实施租金减免政策的范围。目前,市国资委正在制定《关于本市国有企业减免中小企业房屋租金操作细则》,要求本市各国有企业加紧梳理租赁情况,形成方案,尽快明确受理部门,减免范围,减免标准,联系方式,申请、审核、决策流程等相关内容。
在操作过程中,将力争做到应知尽知,通过各种方法使广大中小企业租户广泛知晓、了解此次出台的政策。将严格规范操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控,规范流程,确保减免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考虑目前是本市疫情控制的关键时期,将尽可能通过网络、信函、电话通讯等各种渠道和方法进行办理。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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