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果汁(01886)公告,如先前公告所披露,根据公司于2020年到期年息6.5%的优先票据条款,按年息6.5%计算的票据利息,只要票据仍未行使,将每年于2月16日及8月16日(各自为“付息日”)每半年到期支付一次。然而,倘付息日并非营业日,则可于下一个营业日支付相关利息。于下一个营业日支付的任何利息均具有同等效力及效用,犹如于付息日支付利息。由于下一个付息日2020年2月16日并非营业日,故可于下一个营业日(即2020年2月17日)支付于2020年2月16日到期的利息(“下一次利息支付”)。
于公告日期,公司正在安排相关资金计划,以便作下一次利息支付。根据票据条款,倘于利息到期及应付当日起计连续30日内支付利息,则不会构成与利息支付有关的违约事件。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下一次利息支付作进一步公告。
亦提述公司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的公告,当中披露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将清盘呈请及临时清盘人申请的聆讯押后至2020年3月13日。根据票据条款,由于清盘呈请或临时清盘人申请于连续60日届满后(即于2019年11月24日之前)仍未被解除及未被暂缓,其将构成该票据的违约事件。公司将在定于2020年3月举行的聆讯对清盘呈请及临时清盘人申请提出强烈反对及抗辩。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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