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晚间,央行公示了三份行政处罚信息(银罚字【2020】1号-27号、银罚字【2020】14号-22号和银罚字【2020】1号-13号),分别对华泰证券、光大银行和民生银行公司开具巨额罚单。
从央行公告来看,此次罚单不止针对被罚主体,还牵涉多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共计开具27张罚单。
其中华泰证券因未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央行合计罚款1010万元。据了解,这是目前央行对券商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开出的最大金额的罚单。
而光大银行和民生银行除以上原因外,还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分别被罚款1820万元和2360万元。
多位高管遭罚
央行官网显示,三家金融机构收到大额罚单的同时,数位高管也被“点名”。包括运营管理部、内控合规部、法律合规部、信息科技部、信用卡中心事业部、小微金融事业部、金融市场部、公司业务部、直销银行事业部等多名高管被罚。
其中以民生银行数量最多,共计12位高管遭央行处罚。华泰证券有4位高管遭罚,而光大银行则有8位。
华泰证券相关责任人处罚总额共计17万元。
其中,时任华泰证券经纪及财富管理部总经理孟庆林被罚款4.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运营中心总经理戴斐斐被罚款4.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信息技术部联席负责人陈栋被罚款3.5万元、时任华泰证券合规法律部副总经理赵茂富被罚款4.5万元。
光大银行被罚名单中包括时任法律合规相关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共计23.5万元。
其中,时任光大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章任罚款3.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法律合规部反洗钱处处长于宝一罚款2.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柴如军罚款3.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黄丹罚款3.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信用卡中心审批部总经理王山罚款2.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运营管理部结算管理处处长杨梅罚款3.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王小蓉罚款3.5万元、时任光大银行零售业务部内控运营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张佳宁罚款1万元。
民生银行相关责任人共计处罚45万元,民生银行也是本次公司主体被罚金额最高,涉及处罚相关责任人人数最多的一家金融机构,相关关责任人包括民生银行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时任内控合规部总经理、时任法律合规部总经理、时任信息技术部相关负责人等。
反洗钱监管重拳频出
2017年10月以来,央行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
2018年,央行按照“十三五”规划和《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反洗钱制度体系建设,制度出台数量和所涉领域创历史之最。
《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2018年,央行全系统对1569家义务机构开展反洗钱专项执法检查,针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罚款金额合计1.66亿元,同比增长54.55%,基本实现“双罚”。此外,反洗钱分类评级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现法人金融机构全覆盖,根据分类评级结果开展监管成为常态。
随着监管部门反洗钱执法检查不断深入,对违反反洗钱规定的行为处罚力度也显著加强。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强调,将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曾表示,加强对反洗钱工作的管理以及对不规范、不合规行为的支付机构进行处罚,是加强管监管的主要措施之一。
据不完全统计,仅2019年已有包括东兴证券、海通证券、信达证券、国信证券、光大证券、申万宏源、大通证券、东海证券、招商证券在内的多家券商,因未按照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规定履行报送可疑交易义务等原因被处罚或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其中大通证券更是年内先后收到了3张罚单。
近年来,监管层对于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2017年10月以来,央行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文件。
证监会表示,考虑到当前证券行业反洗钱工作问题的严峻形勢,2019年将有关处罚情况纳入分类评价,以引导证券行业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若证券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因反洗钱问题被作出处罚的,单次扣0.1分,并按次数累加扣分。若证券公司如因反洗钱等问题被其他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处罚措施的,应当在单元格中标注,并在备注栏中填写具体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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