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置集团(01207)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19条,公司宣布,有关逮捕和╱或拘留事宜在技术上构成或可能构成集团借贷或担保的某些银行贷款的若干贷款协议项下的若干触发事件,未偿还本金总额约为人民币45.87亿元。就上述而言,集团一直积极与贷方沟通,以期望获得贷方的豁免。尽管集团截至公告日期尚未从贷方获得正式豁免,但根据集团与贷方之间的通信,公司了解,贷款人是否要求集团立即还款,主要是评估借款人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和及时偿还相关贷款给各个借款人的能力后作出判断的。
于公告日期,集团的业务、营运,财务状况及现金状况保持正常和稳定,并且集团有足够的财务资源来支持相关贷款的正常还款。公司强调,截至公告之日,没有任何贷方表示有意要求立即偿还任何相关贷款。同时,集团也将会积极考虑其他合适董事人选代替彭心旷和陈东辉,亦考虑适当调整董事会的组成。
上置集团此前发布公告,公司已联络公安部门并获通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已批准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而逮捕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彭心旷;及公司执行董事陈东辉亦根据中国法律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而被公安部门传召及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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