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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将非限购地区首套房首付降至二成,释放了什么信号? _ 东方财富网

核心摘要:2月24日,澎湃新闻获悉,浙商银行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对此,浙商银行表示,该行始终严格执行央行等监管部门关于限购与非限购城市差异化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浙商银行并非同行中首家调低首付比例的银行,其他银行在非限购地区也执行类似的政策。根据央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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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澎湃新闻获悉,浙商银行近日下发调整个人贷款通知,对非“限购”城市,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限购”“限贷”和监管政策情况,将非“限购”城市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个人住房的首付贷款比例从原来的三成(30%)调降至二成(20%)。

对此,浙商银行表示,该行始终严格执行央行等监管部门关于限购与非限购城市差异化政策,同时符合各分行当地房贷调控措施。浙商银行并非同行中首家调低首付比例的银行,其他银行在非限购地区也执行类似的政策。

根据央行、原银监会2016年2月发布的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而限购城市仍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三成的政策。

也就是说,非“限购”城市首套房首付比例原则上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最低可达20%。

浙商银行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这项政策并非“一刀切”,20%只是底线,不是所有执行过程都按照20%的比例,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才能决定是否给予20%的首付比例。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各行各业造成冲击。2月21日,人民银行召开2020年金融市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指出,2020年,金融市场业务条线要重点做好的工作中包含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和稳定性,继续“因城施策”落实好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市场平稳运行。

2月21日,河南驻马店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带来的冲击。《意见》提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二套房仍执行30%不变,同时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

(责任编辑:DF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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