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东莞市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服务加快惠企政策落实的实施办法》,共包括15条政策支持,在上一轮“助企撑企15条”成效初显的基础上,共提出60项政策措施,其中首次提出28项,优化现有政策18项,集成上级政策16项,进一步优化拓展服务,加快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推进东莞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实施办法》在落实社保和税收优惠政策方面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省有关社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社保优惠政策,免征或减征中小微企、个体工商户、大型企业相应月份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缓缴社保且不加收滞纳金;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由3%降至1%,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减税或免、延期缴纳。
在信贷保险等政策扶持方面,《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了执行信贷、保险、外贸、减租、减负、消费等方面扶持政策的强化信贷扶持措施,运用专项再贷款为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协助企业申请专项再贷款贴息、推出专属金融服务等;强化保险扶持措施,向复工复产企业提供涵盖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保障产品、市镇对此给予合计30%的财政补贴;强化外贸扶持措施,快速办理进口税收优惠手续、允许延期办理有关进出口手续;强化减租扶持措施,推动落实有关物业减租免租,对实施租金减免的,给予相应工作的政策倾斜。强化减负扶持措施,工商业电价阶段性降低5%、欠费不停供、允许停缴缓缴补缴住房公积金、用能费、有关行政罚款、补贴职业技能线上培训等。
在消费和房地产方面,《实施办法》指出进一步促进稳定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稳定强化消费扶持措施,推动外卖平台减免交易佣金,支持线上外卖和无接触配送,协助影院申请省级受疫情影响专项扶持资金,将文化消费纳入“乐购东莞”等促消费系列行动重点,稳定汽车等大宗消费;稳定房地产市场发展,协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施工企业的贷款周转,优化预售资金使用条件,推动以银行现金保函方式替代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加快推进房产查册功能等线上业务。
《实施办法》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优化法律服务、延期办理、行政审批、企业复工、项目复工、物资保障、房地产等服务保障的完善延期办理服务,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利商标等方面需进行办证、换证等事项的,分别予以不同程度的延期;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整合土地使用有关审批业务同步出证、在线审批监管、提供线上“提前介入服务”“零见面”、有关登记业务限时办结发证;完善法律服务保障,支持运用不可抗力条款处理履约纠纷、优先办理相关公证服务、减免公证费等;完善企业复工服务,实施“零跑动”方式复工、并项综合检查;完善项目复工服务,制定项目复工激励措施,给予信用加分等奖励,下调建设领域工人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打通项目复工“最后一公里”,提前预支工程款,延长临建审批期限、对接原材料产地、畅通市内外物流、加强供需端衔接解决原材料供应、上下游复工、水陆运输、企业招工、防疫物资供应等问题。
《实施办法》还强调,要做到“一个压实”,明确相关部门和镇街园区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企业和项目单位恪尽主体责任,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扩散和责任事故的,取消相关企业和项目主体享受市定优惠扶持政策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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