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当日上午方正集团召开债权持有人会议,就四项议案以及相关问题进行审议。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当日会议审议了四项议案,包括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参与发行人破产程序的议案,提请债权持有人审议授权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代表,统一本议案的债券持有人以受托管理人的名义参与发行人破产程序;关于授权受托管理人代为申报债权的议案;关于压缩持有人会议议程的议案;关于修改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方正方面代表称重整目前还处在债务信息收集和整合材料阶段,对于后续的计划和方向还没有更多内容可以告知。目前明确的时间点就是债权申报时间点,债权申报之后就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推进,至于后续则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和明确的方案。”3月3日,一位参会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该人士表示,“对于大家比较关注的重整以及引进战投等问题,方正方面称现在没有明确的重整方案,所以关于战略投资者也未明确。”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时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对各类债权按照破产法的规定来划分和处理,不会区分私募债公募债等等,不会区别对待。”前述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此前市场消息显示,方正集团拟引入的战略投资者为某大型央企。
2月19日,方正集团公告称于2月19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京01破申42号《民事裁定书》及(2020)京01破13号《决定书》。
根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银行提出的对方正集团进行重整的申请,指定方正集团清算组担任方正集团管理人,方正集团清算组由人民银行、教育部、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和北京市有关职能部门等组成。
由此,方正集团进入重整阶段。
根据2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方正集团的债权人应在4月2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月26日,方正集团公告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批复许可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重整期间继续营业。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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