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赤峰黄金公告编号:2020-040
债券代码:136985 债券简称:17黄金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就召集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发行情况
二、会议流程安排
(一)会议召集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
(三)会议时间:2020年3月9日上午9:00
(四)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以3月6日下午15:00交易时间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五)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提前兑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及终止相关抵押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压缩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次债券会议通知附件一、附件二。
单独或合计持有百分之十以上公司债券余额的持有人有权提出临时议案,临时提案人应不迟于2020年3月5日将内容完整的临时提案提交至我公司,我公司将在收到临时提案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和临时提案内容。
(六)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0年3月6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17黄金债”名册上登记的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债券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在债券持有人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2、见证律师将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过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有效表决权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下列机构可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关联方;
(3)见证律师。
三、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法人类参会人
需提供营业执照、投票代理委托书(由债券持有人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代理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
2、自然人参会人
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投票代理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或持有本次债券的证明文件)。
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法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签名。
3、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邮寄或邮件方式将上述登记材料在2020年3月6日15:00前送达会议召集人处。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应于2020年3月9日17:00前将是否同意议案的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三)邮件发送至会议召集人处,并于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即2020年3月16日之前)将原件寄达会议召集人。
2、向会议提交的每一项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投票表决。每1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1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参与持有人会议但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未偿还的本次债券有一票表决权,但发行人或债券持有人为发行人关联方的持有的未偿还本次债券无表决权。
4、会议通知载明的各项议案应分开审议、表决,同一事项应当为一个议案。
5、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在会议通知载明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6、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债券持有人会议中止或不能作出决议外,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对会议通知载明的拟审议事项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7、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决议生效之日起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未参加会议或明示反对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五、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会议召集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学院北路金石明珠写字楼A座9层
联系人:赵强、董淑宝
邮编:024000
电话:0476-8283822
传真:0476-8283075
邮箱:A600988@126.com
(2)债券受托管理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5号天圆祥泰大厦15层
联系人: 郭实、姜红艳
邮编:200001
电话:010-88027388
传真:010-88027190
特此通知。
召集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3月4日
附件一:
关于提前兑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及终止相关抵押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融资计划及“17黄金债”回售结果,结合公司债券市场情况,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20年3月20日提前兑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司债券;同时,本次持有人会议结束后,即自2020年3月10日起,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终止本次债券相关抵押协议及抵押协议所设之资产抵押。
提请投资者审议上述议案事项。
附件二:
关于压缩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议案
为维护本期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就压缩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提出如下议案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第4.3.5条的“在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紧急情况下,召集人可合理压缩持有人会议议程”的原则,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认为需要紧急召集持有人会议以有利于持有人权益保护的情况下,召集人可合理压缩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持有人会议通知公告日、债权登记日、议案提交日等《募集说明书》或《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的关于会议议程的时间安排要求。
针对本次持有人会议的会议议程具体设置为:
1、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召开前3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
2、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前的第1个交易日;
3、发行人、受托管理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每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有权向债券持有人会议提出议案。提案人应不迟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之日前1个交易日(即2020年3月6日),将内容完整的议案提交召集人;
4、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方式将登记材料在会议召开前送达受托管理人处。
提请投资者审议上述议案事项。
附件三: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
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本公司已经按照《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如下(请勾选):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债券持有人盖章:法人代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持有债券称: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债券代码: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年月日
附件四:
投票代理委托书/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本司已经按照所持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标准,对本司及持有本次债券的名义和实际资金来源方进行了排查,本司承诺不存在募集说明书及持有人会议规则中规定的没有表决权的情形。(请在如下两种授权类型中择一适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授权类型一: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司出席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提交公司表决票(加盖公司公章):
1、《关于提前兑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及终止相关抵押协议的议案》;
2、《关于压缩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议案》。
二、授权类型二: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司出席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如下议案并授权其代表本司就如下议案个人自行行使表决权,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说明关于公司表决意愿及代公司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
1、《关于提前兑付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及终止相关抵押协议的议案》;
2、《关于压缩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议案》。
注: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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