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提出高铁香港段「一地两检」的安排后,反对派连日来狂轰猛打,甚至联袂组成了「一地两检关注组」,声称要以反23条的力度来反对「一地两检」。
日前,笔者参观了西九龙高铁站,了解工程进度及过关安排,对「一地两检」有更深刻的认识与感受。笔者很不明白,「一地两检」是一个纯粹便利乘客,让高铁能够发挥更大效益的便民安排,「一地两检」不会损害任何港人或界别的利益,当中也没有任何政治考虑,为何反对派会把「一地两检」视为洪水猛兽,非阻不可呢?
依据特区政府提出的方案,「一地两检」是需要经由本地立法程序而加以落实的,故作为立法会议员,笔者很关注社会各界对「一地两检」的意见。笔者留意到,社会上大多数市民和界别均支持「一地两检」安排,连日来亦积极表态支持「一地两检」;至于反对派所提出的反对意见,无非皆为谬误。
纵观反对派所提出的反对理据,不外乎两点,一是「一地两检」违反《基本法》;二即「一地两检」是一个「割地」的「卖港」安排。显而易见,这两个理据也站不住脚。
首先,所谓的「割地」问题,依据《基本法》,香港的土地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香港政府只是负责管理、使用和出租,收入全归特区政府支配。何况香港属于中国的一部分,是国家的特别行政区,大家也是一家人,又怎会存在所谓的「割地」问题呢?在西九龙高铁站实行「一地两检」,让内地执法人员在部分区域负责通关安排,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便利乘客,绝不能妖魔化成「割地卖港」!
至于法律问题方面,「一地两检」安排需经由香港与内地达成《合作安排》;由人大常委会批准和确认《合作安排》;以及通过本地立法实施。可见,「一地两检」方案需经由香港与内地有关部门,以及国家与香港的立法机关批准通过,过程严谨,有充分的授权确认,又怎会存在违反《基本法》和合法性问题呢?中央政府近年不断强调依法治国,「一地两检」安排也是由两地政府协商决定,再提请人大常委会通过,可见,所谓的违宪问题,也是难以成立的。
笔者参观过西九龙高铁站后,更加强了对「一地两检」安排和高铁站有效运作的信心。经多年发展与营运,高铁经已是内地最重要的集体运输工具之一,基于高铁网仍然不断扩展,甚至延伸至「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可见的将来,高铁有可能成为国际间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相较之下,香港境内至今仍没有高铁服务,落后了国家一大段距离,已对本港竞争力构成实质影响,绝不能继续折腾了!
香港群策汇思主席、立法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