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投报讯】记者王嘉杰报道:当港交所(00388)正为引入「同股不同权」的新经济公司来港上市,而建议设立创新板之时,新交所已完成「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进行市场谘询,准许实行双重股权架构的公司,若已在富时、MSCI等指数公司定义为「已发展国家」作第一上市的话,可以在新加坡第二上市。
新交所行政总裁Loh Boon Chye表示,包括同股不同权在内的第二上市公司,可为新加坡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来自22个已发展国家的上市公司,现可在新加坡作第二上市,新加坡交易所除要求公司同时在当地交易所和新交所作持续披露,并不会加设额外上市要求。这些公司亦必须一直维持在当地交易所的上市地位,当地交易所是公司的前线监管者。所有公司欲申请在新加坡第二上市,都需要经过上市审批及符合其合适性要求,「同股不同权」公司的第二上市申请,将交由独立于新加坡交易所以外的「上市顾问委员会」。
亚洲公司治理协会表示,虽然暂时只限于第二上市,但始终为日后准许「同股不同权」公司以新股形式上市开启后路。若港交所亦接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到香港上市,将令同股不同权公司在新加坡上市的数目受限制。不过,亚洲公司治理协会认为,实行同股不同权会伤害机构投资者的「负责任投资原则」,相信降低门槛并不是理想的策略,商业理据亦未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