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第21届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要落实《基金法》自律职责,加强从业人员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管理。
他指出,围绕基金展开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把忠实于投资者利益作为严格优先准则,忠实履行受托人义务要求。这一要求远高于合同义务标准,必须具化为所有从业人员的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忠实于《基金法》赋予的自律职责,持续做好从业人员考试、资质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推动信义义务要求转化为全体从业人员的具体行动。行业协会是现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保护行业协会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自律章程约定的范围内开展自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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