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5月31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第21届风险投资论坛”上表示,建议修改《证券法》,明确证券的实质性定义,将基金份额、非公开交易的股权、不动产投资信托份额列举为证券,统一各类融资活动监管。
应当在早期股权融资市场中引入做市商制度,由专业做市机构用自身信用和真金白银为挂牌企业背书,向市场提供买入和卖出双向报价,并承担按最优价格交易的义务。做市商制度能够有效抑制股价炒作,做市商持续报价信用能够有效降低发行审核环节对政府信用的依赖。
责任编辑:常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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