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商品期货指数包含以下基本环节:样本品种分类、品种选择、合约价格确定、合约展期规定、权重计算及调整原则、指数计算公式、基期基点安排等内容。
一、样本品种分类
我国上市的农产品期货品种一共有16个,分别是郑商所的棉花、白糖、硬麦、普麦、强麦、菜籽油、油菜籽、菜粕、早籼稻、粳稻;大商所的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榈油和玉米。
考虑在农产品指数下进一步编制子类指数,需将所有品种按子类进行合理划分。参考国内外农产品期货指数的品种分类方法,并结合基于市场数据统计的实际分类效果,我们决定将指数分为两个体系:第一个为互斥体系,具体分类为油脂、粮食和软商品三类,样本品种在子类中互斥,具体分类为:
1.油脂:豆油、棕榈油、菜籽油;
2.软商品:棉花、白糖;
3.粮食:其他11个农产品期货品种。
第二个为交叉体系,具体分类为油脂油料、谷物、软商品及饲料四类,样本品种在子类中可交叉重复,旨在满足市场对指数的个性化需求,具体分类为:
1. 油脂油料:豆一、豆二、豆粕、豆油、棕榈油、油菜籽、菜籽油、菜粕;
2. 谷物:玉米、强麦、硬麦、普麦、早籼稻、粳稻;
3. 软商品:棉花、白糖;
4. 饲料:玉米、菜粕、豆粕。
二、指数样本品种选择
考虑指数的可投资复制性和品种的价格代表性,选择运行成熟且流动性好的期货品种纳入指数。筛选品种纳入指数备选样本的标准为:
2.期货品种最近六个月平均持仓金额超过所有农产品持仓金额总和的0.1%。
根据上述备选样本的选取标准,结合统计数据,在基期(2012年1月10日,详见下文)至2014年1月初,纳入指数的品种为10个,分别棉花、白糖、强麦、菜籽油、早籼稻、豆一、豆粕、豆油、棕榈油和玉米。
2014年1月开始,菜粕和油菜籽运行满一年,经过数据统计测算,菜粕达到了纳入指数的要求,因此从2014年1月10日(权重生效日详见下文)开始菜粕纳入指数。
动态跟踪主力合约价格作为品种价格。主力合约的判断以合约持仓量最大为准。如果持仓量相同则以成交量最大为准。如果持仓量和成交量都相同,则以远月合约为准。
此外,基于指数编制过程中展期的考虑以及特定时间合约价格问题,明确规则如下:
1.品种合约因风险事件停牌,则停牌品种合约的价格取品种合约上一个有交易的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2.品种合约因技术系统故障停止交易,直至收盘前未恢复的,取品种合约最后一笔确认的交易价格为当日收盘价。
四、展期规定
以连续三天持仓量最大确认新主力合约。若远月合约代替近月合约连续三天持仓量最大,则认定远月合约为主力合约;若远月合约确认为主力合约后,即使近月合约连续三天出现持仓量最大的情况,此时仍然认定远月合约为主力合约,即主力合约不回溯。
展期期限为五个交易日。展期期限主要受可移仓的窗口长度所限,期限太长会给移仓带来困难,太短会因新旧合约的价差导致指数波动,综合考虑展期期限设置为五天。
展期方式按新旧合约持仓金额相等原则,每日移仓20%。在展期方式上采用商品指数通用的等比例移仓原则,旧合约持仓金额当日减少多少,在新合约上将相应持仓金额补齐,确保移仓前后持仓金额相等。
五、权重设置
采用品种前三年年内日均持仓金额占比按照2:3:5的比例加权平均作为权重计算的基础。计算进入备选样本中的每个品种连续三年,每个自然年内日均持仓金额占整个备选样本的占比,将每个品种连续三年的占比按照2:3:5的比例加权平均,得到各自的加权平均权重。
单个品种设置25%和1%的权重上下限。以上文中得到的加权平均权重为基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上下限的调整:
1.将所有权重低于0.1%的品种剔除,将该类品种权重总和按剩余品种相对权重比例进行分配。
2.设置单品种权重上限为25%,出现超出部分按其他品种相对权重比例进行分配,如获得分配后的某品种权重突破25%上限,超出部分继续按其他品种相对权重比例进行分配,直到单个品种权重不超过25%。
3.权重高于0.1%但低于1%的品种,将其权重调整到1%,具体借权方式为按其他品种相对权重比例进行借权;但经2调整权重的品种以及捐权后自身权重可能低于1%的品种除外。
农产品指数中子类的总权重暂不设定上下限,子指数中单个品种权重暂不设定上下限。
调整后各品种最终权重结果见表1。
权重在每年1月的第一个交易日重新计算,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每年1月的第五个交易日生效。每年1月的第一个交易日,按照权重计算方法重新计算和调整各品种权重,新权重在第二至第四个交易日通过我中心网站(www.cfmmc.com)等渠道进行公示。从第五个交易日开盘时刻开始,使用新权重计算指数,新品种的进入和退出也在此时开始生效。
六、计算方法
(一)非展期内
当前指数=前一时刻指数×(∑名义商品量×当前主力合约价格)/(∑名义商品量×前一时刻主力合约价格),
其中求和为对指数中品种求和,名义商品量为根据品种权重和价格计算出的等价商品数量,在权重调整、合约展期及品种临时退出(发生在非权重生效日)时发生调整。具体调整方式如下:
1.权重调整后
名义商品量=(权重生效前日收盘指数×新权重)/权重生效前日主力合约收盘价
2. 品种展期发生后
展期日内,每日新增加的新合约的名义商品量的累加。
3. 品种临时退出
首先计算退出前一日收盘时刻,需退出商品的名义价值量(名义商品量乘以收盘价),按照其他商品此时的名义价值量按比例进行分配,再根据收盘价折算成其他商品应增加的名义商品量。
(二)展期内
当前指数=前一时刻指数×(∑旧合约名义商品量×旧合约价格+∑新合约名义商品量×新合约价格)/(∑旧合约名义商品量×前一时刻旧合约价格+∑新合约名义商品量×前一时刻新合约价格)
在第n个展期日,旧合约的名义商品量为:
旧合约名义商品量=前一日旧合约名义商品量×(5-n)/(6-n),1≤n≤5,
在第n个展期日,新合约的名义商品量为用旧合约当日应展期的名义价值量(应展期的名义商品量乘以旧合约前日收盘价)除以新合约前日收盘价得到的新增新合约的名义商品量加上前一日新合约的名义商品量。
七、基期和基点安排
基期为2012年1月10日,基点为1000。
八、样本退出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品种退出指数:
1.品种最近六个月的平均持仓金额低于农产品所有品种平均持仓金额总和的0.1%,则该品种未进入备选样本池。该品种在新权重调整时退出指数。
2.品种前三年的加权平均持仓金额占比在备选样本中低于0.1%,则该品种在备选样本池中赋予权重为0。该品种在新权重调整时退出指数。
3.品种因故退市,退市前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退出指数。该商品的合约价值(当日持仓量乘以合约收盘价格)按照剩余品种当日合约价值的相对占比进行分配。
对于即将退出的指数样本,监控中心在该品种退出前3个交易日,对外公布品种退出的调整方案。
九、指数的命名
指数名称为“监控中心中国农产品期货指数”,英文名称为China Agricultural Products Futures Index,英文简写为 CAFI。
十、子指数的编制方法
在每一个品种分类下,按照农产品指数的品种选取原则,由筛选后剩余的品种构成各个子指数,同时合并在两个体系下完全相同的子指数,由此形成6支子指数,各子指数及其品种构成见表2。
各个子指数中品种的进入和退出与农产品指数保持同步。子指数中单个商品的权重按照该商品在子指数中的持仓金额占比进行计算。子指数的合约价格选取、展期方式、计算方法、基期和基点与农产品指数保持一致。
附录:
专有名词解释
1.持仓金额:当日持仓金额为当日收盘时持仓量(单边,吨等)乘以当日结算价。
2.展期:指数品种在新旧主力合约更替时,同时使用新旧合约价格的过渡期。
3.权重计算日:权重计算日将根据上一自然年的新数据重新计算各个品种权重,并依原则决定进入和退出的品种。每年1月的第一个交易日为权重计算日。
4.权重公示期:权重公示日监控中心将通过互联网站对外公布指数的新权重,进入和退出品种。每年1月的第二至第四个交易日为权重公示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