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徽商观点:
套利交易指的是在买入或卖出某种合约的同时,卖出或买入相关的另一种合约,并在某个时间同时将两种合约平仓的交易方式。相对于单向投机而言,期货套利交易具有相对较低的交易风险,同时又能取得较为稳定的交易利润,是一种比较稳健的投资方式,因此受到很多投资者的推崇。
但是很多投资者在开始套利交易的时候,对两个最基础的问题,十分迷惑,就连有一定经验的投资者也未必能够说明清楚,那就是:套利分析是用价差还是用价比?套利对中的两个合约,手数要如何配比?
这两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大多数投资者都没有想明白,但是这两个问题是套利交易的基础问题,其重要性毋庸置疑,只有做到“事出有据”才能“心安理得”,才能将套利交易做好。
一、分析价差还是价比?
分析两个合约是否存在套利机会的时候,到底是该选用价差还是价比?
这个问题取决于两个合约的价格数值之差,即合约A的价格-合约B的价格,如果价格差距不大时,可以采用价差分析,差距过大则建议选择价比分析。
定量分析的话,我们可以定义一个价格差异程度指标VD=|合约A的价格-合约B的价格|/Min(合约A的价格,合约B的价格)。如果VD值小于等于1,用价差分析是合理也可行的,但是如果VD值较大,则不建议采用价差分析,而应该选择价比,特别是当VD值过大的时候,原则上必须要选择价比进行分析。
下面我们结合两个例子来具体说明。
例1,如果进行和的套利交易,那么是选择价差好还是价比好?我们计算一下VD指标。当前焦炭价格是940元/吨,焦煤价格是720元/吨,价格差异程度指标VD=|合约A的价格-合约B的价格|/Min(合约A的价格,合约B的价格)= |940-720|/Min(940,720)= 220/720 = 0.3,小于1,此时用价差分析较为方便。
例2,如果进行的是和的套利,同样用VD指标判定一下,当前黄金报价在260元/克左右,白银价格在3500元/千克,VD指标= |260-3500|/Min(260,3500)= 3240/260 = 12.46,远远大于1,两个合约的价差与白银价格相关性太高,此时不能再选择价差分析,必须要选择价比分析。
可能大家还心存疑问,就是焦煤焦炭套利这个例子里,两个合约大小是不一样的,而黄金白银的例子中,不仅黄金白银合约大小不一样,就连报价单位也都不一样,在选择是价差分析还是价比分析的时候,难道就不用考虑这两个因素吗?我们的建议是不要去考虑。考虑了合约规模和报价单位,只会使得这个问题复杂化而陷入纠结之中。
二、两个合约手数怎么配比?
解决了前面的问题一,我们开始思考套利交易中这第二个基本问题。
两个合约的交易手数如何配比,取决于这笔交易做的是价差交易还是价比交易,也即问题一是问题二的关键。
配比的基本原则如下:1,如果用的是价差分析的方法,最后套利交易的时候,需要保持一致的是两个合约的 “合约乘数”总数;2,如果选择的是价比分析的方法,套利交易的时候,需要保持一致或接近的是两个合约的“合约价值”总数。
我们延用前面两个例子来进行说明,在这个基本原则下,我们该如何计算两个合约的手数配比。
例3,焦炭和焦煤的套利交易。承例1所述,此时应该选择价差交易,那么根据我们的手数配比原则,价差交易保持一致的是“合约乘数”总数:焦炭期货和焦煤期货的报价单位都是“元/吨”,但是焦炭期货1手100吨,即合约乘数是100,而焦煤期货一手是60吨,合约乘数是60,那么做焦炭和焦煤价差套利的时候,需要保持“合约乘数”总数一致,即要求“焦炭手数:焦煤手数=3:5”,只有这样才能使得两个合约交易的“吨”数一致。
例4,黄金和白银的套利交易。承例2所述,此时必须要选择价比交易。根据我们的配比原则,价比交易,保持一致的“交易价值总数”。黄金期货一手合约价值26万元左右,白银期货一手价值5万元左右,因此做黄金和白银价比套利的时候,需要保持两边交易的“合约价值”一致或接近,即在“黄金手数:白银手数接近5:26”的情况下,才能保持套利的两条腿具有相等的“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例3中,焦煤焦炭的“报价单位”都是“元/吨”,因此后面需要保持“吨”数一致。如果报价单位不一致也没用关系,只要保持“合约乘数”的总数一致就可以了,例如做和鸡蛋的套利,两者价格相近,因此选择价差交易,那么手数配比上采用原则第一条:保持“合约乘数”的总数一致。豆粕的报价单位是“元/吨”,1手10吨,即合约乘数是10,而鸡蛋则是“元/1000斤”,1手5吨,即合约乘数也是10。因此保持“合约乘数”的总数一致的原则下,豆粕和鸡蛋手数1:1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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