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8391752892

中国信托业发展之我见-信托频道-顺水鱼财经网

核心摘要:   我是一名刚刚步入信托工作岗位的新人,最初只知道信托是一个“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工具,对信托管理和运营知识知之甚少,凭着我的热情和对信托行业的热爱,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有了粗浅的认识。   新中国信托业起步较晚,1979年中国国信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才翻开了中国信托的新篇章。在发展初期难免出现一哄而起、发展失衡现象,加之没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规范,信托业出现了乱集资、乱拆借、乱贷款、高息揽存等现象,这使得信托业经历了1982、1985、1988、1995和1999年的五次大
外汇EA期货股票比特币交易

  我是一名刚刚步入工作岗位的新人,最初只知道信托是一个“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工具,对信托管理和运营知识知之甚少,凭着我的热情和对信托行业的热爱,通过学习和实践,我对信托信托公司、信托业有了粗浅的认识。

  新中国信托业起步较晚,1979年中国国信信托投资公司成立才翻开了中国信托的新篇章。在发展初期难免出现一哄而起、发展失衡现象,加之没有相关予以规范,信托业出现了乱集资、乱拆借、乱贷款、高息揽存等现象,这使得信托业经历了1982、1985、1988、1995和1999年的五次大整顿,许多信托公司被强制停业、改组、整合、破产,信托公司陷入了“发展―整顿―再发展―在整顿”的怪圈,饱受清理整顿之苦的信托业处在无法可依的迷惘之中。自2001年《信托法》颁布以来,我国信托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时代,信托公司摆脱了“发展―整顿”的怪圈,实现了合规发展。在《信托法》实施之前,信托公司业务单一,基本上是重复银行信贷业务,真正的信托业务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这就导致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狭窄、资金来源渠道少,大部分信托公司陷入缺乏资金来源的困境,难以进行长期投资和基础设施等实业开发建设。《信托法》实施后,随着信托法规体系的逐步建立,信托公司开始向信托本原业务回归,并优化和完善了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扩大了和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以及实体经济的合作,信托公司进行重新登记,2004年的信托资产规模达2102亿元,2007年达到9621亿元,到2011年信托资产已经超过3万亿元,6年来信托资产增加了15背倍。2010年信托公司营业收入已达283亿元,在金融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绩。这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增加人民财产性收入,让社会公众的财产积蓄得到保值增值,促进金融公平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信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信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信托业的发展也开始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其推动了信托法规体系的建立,推动了信托制度在中国的普及,促进了中国营业信托、民事信托以及信托的健康发展,在国家的经济建设、金融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作为一个刚刚步入信托业的新人,我对信托的前景充满了信心和期待,我想就信托行业的稳健发展谈点自己的感受和认识。

  一、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建设,促进信托业健康稳步发展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正是有了《信托法》的颁布实施,才迎来中国信托业的十年大发展,对信托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制度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现行的《信托法》也极待修改和完善,使《信托法》更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许多专家认为需要对《信托法》的一些条款进行修改和充实,如:有些人认为《信托法》中对信托的定义用词模糊,需要对其重新界定;有些人认为《信托法》不宜进行大的修改,最好设专章对经营性信托予以规定,明确民事信托、营业信托、公益信托都可以由哪些机构来做,由哪些机构来监管等等。

  目前,我国尚缺少“信托业法”,这使得信托公司的合法权利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而且《信托法》并未将信托业纳入其调整范围,目前还没有真正能够用信托法来规范和维护信托业、信托公司的权利的案例可以参考。这势必导致我国信托业中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只能由2007年银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来规范调整,但这一《办法》立法层级低,且规定不是很全面,无法满足对信托业无序经营进行规制的特殊要求,这对信托行业和信托公司的规范发展很不利。所以,可以将信托业纳入《信托法》的调整范围,或是设立调整信托业的专门法律法规,来对我国信托业及信托公司进行保护和规范,从而完善我国的信托法律体系,使其具有很好的适用性和积极的现实意义。

  在《信托法》中有关于遗嘱信托信托受益权转让和继承等的规定,但就整个信托法律体系而言,其缺乏与相关民商事法律、刑法、诉讼法律等的协调和衔接,如有些专家所提出的如果被继承人的遗嘱信托没有满足《继承法》中必须酌留一部分的遗产给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之一规定,该信托是否完全无效或部分无效;又如,夫妻一方在某个信托中享有的受益权是否属于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再如,当信托终止,在诉讼中信托财产作为委托人的破产清算财产,在清偿受托人的报酬和因信托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债务和损失时,应当按照何种顺序等:还有其与《公司法》、《合同法》没有达到一定的契合度。这使得《信托法》在适用上处在孤立无援的尴尬境地。所以,加快制定信托法的相关,使信托法与民商事法律、诉讼法等协调一致是当务之急,这会使得信托业发展更加规范稳健。

  另外,监管部门对信托业的监管思路应重在事前引导和制度建设,改变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强化评级分类管理,采用市场化手段为主的思路,充分体现奖优限劣的原则,使我国信托业真正实现“发展中规范,规范中发展”的目标。

  二、拓宽信托业务领域,扩大信托社会功能

  信托业经过十多年的风风雨雨,无论在规模上还是业务拓展上,以及业绩提升方面都有了翻天覆地的发展,但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构架和发展进程看,信托业相对发展滞后,信托业务极待拓宽,社会功能极待强化。社会经济发展造就流动资金充裕、个人财富聚增,极须优秀的专业投资理财来进行利用和疏导,因此说信托业还存在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和空间。目前各个信托公司的业务种类中,房地产信托在其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带来的收入也最多。在当前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抑制楼市过热政策的指导下,要求信托公司严控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对于房地产信托余额较大的信托公司,要求“规模要实现稳中有降”;对于房地产信托新增规模较大的信托公司,要求“把握好节奏,严格控制增速”。这虽然对信托业带来一定影响,但保障房、经济适用房和城中村改造项目这三类房地产信托业务被排除在外,国家政策支持信托公司开展保障房信托等业务,信托公司便可顺势而为加大保障房、经适房和城中村改造的信托业务。同时信托公司可以转向烟酒市场、艺术品市场黄金市场、能源市场、科技市场、企业年金市场开发酒类信托、艺术品信托黄金信托、矿产信托、科技产品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等。信托行业还可以在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调整经济结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等诸多重大问题上多多挖掘。再者,信托公司还可扩大自己的业务领域参与、期权、基金、等;还可参与国有股减持,服务于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可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积极参与企业购并重组。信托公司还可以加强与银行、保险机构的合作,扩大资金运作的范围,信托公司可与银行合作研发交叉信托产品,利用共同的客户资源、市场营销售渠道销售理财产品,可与保险公司合作运用保险资金设立信托项目。这样在拓宽信托公司投资领域、丰富信托公司理财产品种类的同时,不仅能够有利于信托功能的发挥,分散信托业所面临的风险,促使信托业快速稳健发展,更将提高信托对中国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三、加大信托的宣传力度,塑造信托业良好形象

  《信托法》颁布实施这十年来,我国信托业进入了快速稳健发展的新时期,但我国的信托业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民众对信托信托产品及信托公司知之甚少,存在对信托理财能力和信托公司诚信度的质疑,这就需要国家和信托公司加强对信托的宣传,使民众从排斥信托到了解信托再到相信信托理财。

  从国家的层面来讲,应该加大对信托行业的支持力度,给予信托业以资金、技术和人才的扶持。国家应大力宣传发展信托业作用,信托业的发展使得大量理财资金无需全部涌入银行,减轻了银行运用资金压力,减少了银行面对的信用风险,使得银行能够稳健运营。再者信托业的发展使得民众可选择的理财产品的种类更加丰富,收益更加可观。在理财市场高速发展的今天,信托业的作用是不能予以忽视的,正如原副行长、国家外管局原局长吴晓灵所说“财富管理是今后金融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种业态,它的主要工具是投资基金,它的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这样使得国家的金融市场更加丰富,风险更加分散,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从信托公司的层面来讲,在提高自己的信誉度、提高自己的盈利能力、丰富自己的信托理财产品的同时,应加大对自己公司及信托产品的宣传和树立信托企业良好形象。一是,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突破传统治理模式的约束,突出经营决策的高效性,减少决策活动的失误。二是,要加强自律规范运作,树立令客户信赖的信誉,要有足够的实力和完善的机制保证能够防范金融风险,使客户的利益得到保障,并且要有高超的理财能力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客户能够得到满意的收益。三是、信托公司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托产品的信息、公司的经营业绩,对公司从事的公益事业及大型活动予以宣传;可以把公司网站作为宣传活动的桥头堡,在网站上及时更新产品信息,完善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发展状况的介绍,宣传自身的企业文化。四是、需要组建一支有知识才能、有发展远见、有创新意识的信托员工队伍,培养造就一大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理财专家和金融工程专家等,这才是信托企业能否生存发展的根本所在。同时,信托公司还应不断加强自身的人员队伍建设,通过组织一些培训活动和文化活动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在培养高素质信托人才的同时也加强了公司自我形象的宣传。

  总之、我国信托业起步较晚,已经滞后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要奋起直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以上是我作为一个初涉信托业者对我们信托业发展的一点浅显认识。我热爱信托行业,我对中国信托的前景充满信心,我愿用自己百倍的热情投身信托工作,与同仁们一起共同创造中国信托业的辉煌。

  

  【独家稿件声明】凡注明“和讯”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未经和讯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者部分转载。如需转载,请与010-85650688联系;经许可后转载务必请注明出处,并添加源链接,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小编)
下一篇:

张裕豪:关注手机银行的发展 明年将在中国推出Breeze-银行频道-顺水鱼财经网

上一篇:

中国民营经济的4.0版-评论频道-顺水鱼财经网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看新闻

  • 分享到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