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地上权,即指开发他人土地之权利。而地上权信托,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地上权人设定或转让地上权予专业信托机构(受托人),由受托人取得地上权人的地位,依信托本旨,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的目的,进行土地的建筑开发,并将所获得的收益依契约规定分配予受益人。
专业机构代为进行土地开发、产权管理及处分使得资产的运用更具效率及安全性。
解决地上权人众多,意见分歧无法充分利用建地的问题。
避免兴建工程中辍,使兴建过程顺利推展以确保工程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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