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河南银保监局洛阳分局连发四则公告公示偃师市城关支行处罚信息,四位相关责任人被罚。其中,刘安乐、王忠宽、黄建国三人被处以行政警告,峰被禁止从事工作五年。
刘安乐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违法违规办理业务负有管理责任。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洛阳银保监分局对刘安乐做出警告。
王忠宽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负有管理责任,被洛阳分局处以警告处分。
因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且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黄建国被洛阳银保监分局处以行政警告处分。
王志峰违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防范信用卡业务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的通知》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负有直接责任。洛阳银保监分局对王志峰做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处罚。
据悉,3月12日,因违法违规办理信用卡业务,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偃师市支行被河南银保监洛阳分局罚款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