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秘书长陈建国(资料图)
汉网3月9日讯(特约作者 和讯网 康耕甫)在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秘书长陈建国在接受和讯网和汉网联合访谈时为治理当下政府官员公车私用开出药方,第一,要为机构的公车配备数量定编,第二,严格公车使用管理,发现一起违例严究一起,公布一起,并与官员的晋升真正挂钩,只有这样才能大大减少公车私用行为。
陈建国说,公车私用最严重的是地市县级官员,这为财政资源带来极大浪费。不过对这一级官员,由于其肩负着更沉重的社会职责,直接面对百姓,一方面应该保证其公务用车,但要严格杜绝其私用。简单地用行政级别划分能否配车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陈建国还认为,监督部门、纪律监察部门一旦发现一定要像处理贪污腐败一样严肃地处理,这是一个杜绝公车私用行之有效的方式。 以下为访谈实录
和讯网-汉网:部分官员公车私用,是当前老百姓普遍诟病的现象,您认为如何杜绝这样的现象?
陈建国:杜绝公车私用即可减少资源浪费,也减少财政开支,从可行性上来说是可以做到,只要规则上再做得细一点。 我们可以看看公车的使用情况。 现在社会反映,完全退休的副部级干部有专车,这个说法不是很准确。严格意义上说,他们大多数都没有专车,也没有专车司机。但他们有一些特殊需要的时候会提供使用。比如副部级干部离退休后(不是指退居二线的)很多人兼有社团组织、行业协会、机构职务,他们所从事的活动是对社会有利的公务活动,原机关给他们适当的提供工作用车,这是应该的。包括接送上下班也是可以考虑的。他们生病、住院时,需要原机关照顾时,原机关可以照顾。 比如副部级干部60岁就退下来了,工作能力、经验都很丰富,他在发挥公益性社会作用时,原机关给他适当提供车辆(前提不是专车)有合理因素。
和讯网-汉网:您谈到的情况有合理性。不过,前一段时间,云南省宣传部副部长伍皓在公车使用上被网友质疑,质疑的焦点在于他作为一名厅级或副厅级干部应该配备专车。 陈建国:我们后面再谈伍皓的问题。 就我的了解,公车使用的现状是这样的,中央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司局级干部肯定没有专车,由于车辆总数的限制,有时工作用车还很难保证。媒体应该把这个信息传达给老百姓,中央部委在公车使用管理上做得是不错的。 但中央部委直属的司局级单位因为财政相对比较独立,这些干部有可能是处级干部,但正职、副职配备专车的现象相当普遍。名义上的工作用车,实际有可能作为专车使用。 我认为对这一层要严格按照规定,根据工作需要来安排车辆。
和讯网-汉网:现在老百姓还反映一种情况,很多国家机关向下属单位借车,下属事业单位的车放到国家机关里用,但所有权还是从属于事业单位。 陈建国:这种现象是有的,我认为不普遍。三十年来,我经历的中央国家机关、民主党派机关,这个现象不普遍,造成的影响是不好的,但没有代表性。 公车私用现象中,专车最容易被私用。这部分人是管理层,本身的工作很繁忙,有时候家里的事情也出力不了,既然司机也专了,车也专了,家里的事情有司机来去处理,这种现象应该说还是较多的。这是老百姓对于公务员使用车的意见比较大的地方。 这个问题,我觉得应从两方面解决。一方面是规章制度,因为已经有要求了,另一方面要按照规章制度加强管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不要把专车当成私车,专车司机当成服务员去使用,把自己的约束放在重要的位置。我相信中央国家机关按照新的规定,总书记的要求,我认为对于副部级干部专车私用问题,只要中央国家机关加强约束,就可以管得住。 公车私用带来的浪费我没有计算过,网上公布过很多的数字,我没有调查研究,不敢确认。但从全国整体来说的,公车私用的现象比较严重,造成的浪费问题比较大。党政机关对公车私用虽然有规定,但公车私用和行政处罚却没有挂钩,和晋升没有挂钩,和考核基本上也没有挂钩。没有处罚的尺度和方式。 有些机关可能搞过“交点费用我可以让你使用”,但这种做法不行,必须得控制,公车就是不能私用。只有细致规定才能大大地减少公车私用。 有关监督部门、纪律监察部门一旦发现,一定要像处理贪污腐败一样,进行严肃的行政处理,而这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式。 我个人感觉,现在社会舆论监的督震慑作用还是很强的。在党政机关工作,领导用公车送孩子上学会担心舆论的监督和媒体的监督,所以,适当在媒体和舆论上进行批评、曝光、讨论,对党政干部的约束力还是比较大的。
和讯网-汉网:有的国外挂专门的牌照标识公车,方便社会监督。
陈建国:那就再加一条,为了便于监督,有些对公车进行相应的标识,这是可以探讨的方案。 假如公车有明显的标识,那么这辆车晚上停在某一个饭店门口或某一个豪华餐厅的门口,他是肯定不会敢做的。总体上,在公车的问题上,我认为中央国家机关做得是相对比较好。
和讯网-汉网:看来问题主要出在地方。
陈建国:对,主要是地方。省地这一级和中央国家机关各个部委的级别一样,且副省级公务车的面更宽一点,包括下乡,到基层去从事公务活动不少。我主张对副省级干部不能配专车,但客观上这一级干部对车辆使用的要求更多。对这样一层管理者,让他学英国长坐公共交通上下班是不太现实的。 我欣赏那种做法,但在中国实现还有一个过程。他们的公共用车包括日常社会活动和下乡用车,我认为不叫专车。对他们最重要的约束是,绝对禁止名义上是一台车,其实还有其它车在为他服务,包括私用服务(家人和朋友、非公活动),应该严格控制的就是这部分私用。 监督管理的方式还是我前面想的那些思路,可以把那些以合理的方式,不是以尖刻的语言讨论这个问题,本来它还存在合理性,应该让社会理性地思考。其实大家希望解决的,就是要控制他们的私用。
一旦私用了,我认为这个问题一定要严肃。比如一个副省级干部公车私用,我建议对他的政级处分一定要公开,对他未来的晋升一定要有实质性影响。连公车都私用的人怎么能够担负起国家赋予你的职责?怎么肩负社会给予你的希望?从本质上讲,从这件小事就可以看,你是否具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省里的厅局级和中央国家机关不一样,我认为省里的厅局级正副职,包括省里相当于厅局级的事业单位,基本都应该有车,而且这个车名义上虽不叫专车,但实际都是他专门在使用。而且这部分车的量就大了,机构越往下量就越大了,浪费显比省部两级面要宽。这部分问题要解决好了,还是得要用比较严厉的行政措施。应该说,这些省里的厅局级干部担负的职责面也是很宽的,应该保证他们的工作用车。即便适当的把上下班的问题考虑进去,但我建议不是专车。这是探讨,因为要实事求是。 往下探讨就比较复杂了。省里厅局级以下的处级单位也存在这个问题,这个面就更宽了,可以带一句,处一级肯定也存在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再说,我一下子也开不了这个药方。
到地市级和县一级,能不能要求一个市委书记和一个市长,或一个县委书记和县长,与中央国家机关厅局级干部一样对待呢?因为中央国家机关厅局级干部有时候是没有车的,有时候工作用车都保障不了,但地市委书记和县委书记工作任务应该比我们司局级干部要更艰巨一些,工作面更宽一些,更直接面对老百姓服务,所以对他们的用车情况要研究,虽然国家有规定,他们不够配专车的级别,但因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应该保证他们的工作用车是。
涉及到这两层,我认为公车私用的面会更大,占用财政资源、浪费应该是非常大的。因此,重点在于控制公车私用,严格处理公车私用的事件,但可以保证工作用车。否则,一味地说都不用车,解决不了问题。
要解决问题,第一要为公务车定编。中央国家机关都在定车的编制(省里我不太了解),比如有20台定编的车,核定后,今后的趋势是应该不会增加,按照核定的编制来总量控制。中央国家机关还是好控制的,但省、地、县三级,各个行政机关除了财政来源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来源,用定编的方式不一定能解决得了,还有直属单位、下属单位,其他提供车源的各种方式,定编是一种方式,那种方式我说不好怎么来处理,它算不算违纪的问题,应该算违纪,不管是这个资源还是那个资源,占用了私营老板的人那就是不对的,那是另外一个性质的问题,你占用了下属单位的车也是占了国家的便宜,那是不对的,占用下属或其他单位的车应该取缔的,发现以后把它当成公车私用一样对待和处理。这算是一个定编的方式。 第二,我建议在车辆管理上,就中央国家机关、地方、省、地、县三级做一个调研和统一的研究,总体上按照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公车的数量,严格控制公车私用,严禁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印象的行为,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之下要做有区别的规定,一定要按照工作需要综合来考虑,而不是按级别去划分。要真正解决问题,需要细致地研究和调研。